吉林省林学会关于申报
吉林省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林(草)业局,长白山管委会林学会筹备组,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会员组,省内各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各有关单位:
自然教育是人们认识自然、了解自然的有效途径。在自然中学习体验关于自然的知识和规律,可以建立人与自然的联结,培养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观。在生态保护战略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开展的自然教育活动,有效地带动了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近自然、了解自然,进而更积极地参与自然保护。
为推进我省自然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有序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现决定开展吉林省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的申报和审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够组织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且自然教育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机构;
2.有能够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所;
3.能够独立开发自然教育课程,有相对成体系的自然教育课程;
4.有相对稳定的自然教育人员;
5.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不少于10场次或累计面向不少于500人次开展自然教育活动。
注:2-4项至少满足1项
二、申报工作流程
(一)材料申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林(草)业局,长白山管委会林学会筹备组,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会员组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专业的推荐工作,汇总后报吉林省林学会自然教育分会。各有关单位满足条件后,如无林业主管单位也可以直接申报。
(二)材料初审
吉林省林学会自然教育分会将组织专家根据“吉林省自然教育学校(基地)评定标准(附件3)”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标准的进行现场审核,一般提前10-15日通知申报单位。
(三)现场考察
吉林省林学会自然教育分会将组织专家组进驻申报单位考察,主要考察自然资源条件、体验设施建设、教育团队运营管理、课程设置等情况。
(四)最终评定与公布
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由吉林省林学会自然教育分会专家委员会确定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名单,最终控制在15-20个单位,并向通过审核的单位颁发吉林省自然教育总校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牌匾,在吉林省自然教育大会上对外公布。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申报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仅需提供电子版即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凌
电话:18604498148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华山路3999号北华大学林学院(吉林省林学会自然教育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