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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评优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6-02-16 [下载]
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6〕3号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开展
2015年度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及所属森工企业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会员组:
2015年,全省各级学会紧密围绕“科普服务林改”和“科普服务生态建设”两大主线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发挥学会组织的优势,为促进全省林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为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各级学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做好学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省林学会决定对所属学会开展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林学会秘书长,全省先进林学会工作者。
二、奖项推荐
以各市(州)林学会和省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会员组为单位组织推荐。评选比例:先进集体,按学会总数的2%推荐;先进工作者,按会员总数的3%推荐(核算后不够1人的可推荐1人;现职领导干部不得超过推荐总人数的1%)。
全省优秀林学会秘书长由省林学会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研究确定。
推荐“双先”,需填报申报表(表格附后),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评推时间
此次评选、推荐时间截至2016年3月15日,逾期或不报,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通联方式
联系人:林涵、刘爱萍;联系电话(传真):0431-88626682,13514306615,13604434175。
电子信箱:jlslxh2405@126.com。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会工作 组织建设 评优活动 通知
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2016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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