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新
加快推进林业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依靠大科技、发展大林业”的构想,应当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和管理部门三个积极性,进一步明确三者的角色转换及其职能要求。
一、 科研单位的“参与”角色
发展林业经济,科技是先导。科技发展的水平,决定林业经济发展的水平。科研单位作为科技攻关的主体,应当适应“依靠大科技、发展大林业”的新要求,调整研发思路,强化“参与”意识,使科研工作尽快进入林业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一)立足市场需求调整科研方向。衡量林业科技成果水平高低的最终标准要看是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否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要保持林业科学研究及其成果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就必须面向企业、面向市场确定研究方向,调整研究结构,把科研贯穿于林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一是坚持把林业科学研究的主攻方向对准企业,调整、优化林业科研机构,为林业建设服务,为企业生产服务,努力实现科研活动围绕林业经济发展转。二是坚持立足市场需求和效益目标选题立项,做到市场需要什么就研究什么,什么效益好就开发什么,逐步实现林业科研选题市场化、效益化。三是坚持把林业建设的重点、生产经营的难点作为科技攻关的重点,使林业科研工作真正从实验室中走出来,走向林业经济建设主战场。四是坚持走联合攻关、联合开发之路,积极寻求林业科技与林业经济相结合的新载体,逐步建立起一头连着林业企业、一头连着科研人员的林业科技经济一体化运行机制,向技术合作、技术联合方向发展。
(二)立足生产需要加速成果转化。把林业科研成果应用于实践,显著提高其转化效益,是林业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也是对林业科研工作的根本要求。因此,无论是搞研究、搞攻关还是搞开发,都应注意三点:一是注重先进实用。坚持把林业科学研究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应用性研究和开发性研究上,努力为林业企业提供更多的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彻底改变就科研搞科研、科学研究脱离现实需要的状况。二是注重实验示范。坚持从立项开始考虑试验和示范问题,建立自己的试验示范基地及产品中试车间,或者与林业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基地,检验林业科研成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使技术更加成熟、产品更加稳定,更好地发挥其示范辐射和样板引路作用,彻底解决只管研究不管应用、只重开发不重示范的问题。三是注重推广规模。坚持一手抓示范、一手抓推广,尽可能多地将经过试验示范的成熟项目推广应用到林业企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规模效益,彻底扭转单纯依靠政府推广林业科研成果的被动局面。
(三)立足发展要求深化科研改革。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林业科研单位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严肃的课题。因此,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林业科研发展机制。一是探索建立产业化研发机制。不讲效益的开发是没有意义的开发,形不成产业的科研是没有活力的科研。解决林业科研单位自身实力不强最现实的选择,就是加速科技开发的产业化。林业科研单位应当适应市场需要,立足提高成果产出率,努力将已经研究开发出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办成产业或联合办成产业,并力求形成规模,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不断壮大其经济实力。二是探索建立有偿化服务机制。科技发展离不开经济作后盾。要使林业科研单位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充分利用其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有偿服务,把林业科研单位建成信息咨询中心和技术依托单位。通过开展服务,传播先进技术,创造经济效益,为林业科研单位的自身发展积累后劲。三是探索建立企业化经营机制。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为开展林业科研活动提供了空间,也为开展林业经济活动拓展了舞台。具备条件的林业科研单位可以直接进入林业企业,成为其技术研发机构;不具备条件的林业科研单位,也应实行企业化管理,以多种方式进入市场,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
二、生产企业的“依靠”角色
经济竞争的核心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林业企业要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必须切实增强“依靠”意识,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走科技兴、产业兴,产业兴、经济兴的发展路子。
(一)增强技术创新意识。技术创新是企业进步的灵魂,是林业产业经济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些林业企业之所以经济运行质量不高、效益较低,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技术创新能力弱。要使林业企业尽快走出困境、走向振兴和发展,就应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将其摆在突出重要的战略位置上。一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把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作为林业企业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把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作为林业企业提高经济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目标,把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作为林业企业组织生产、进行经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二是适应产业经济发展的需要,鼓励和引导林业企业积极开展产品、工艺的技术创新活动,不断降低林产品生产的物耗、能耗,提高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林业企业经济质量和效益增长的集约化水平。三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突出强调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首次商业性应用,让技术创新成果更多的进入市场竞争,为林业企业创造更大的技术经济效益。
(二)加快产品研发步伐。产品是林业企业生命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衡量林业企业的发展水平和经济素质,关键是看其产品与技术的研发能力。这既是林业产业发展必须解决的突出矛盾,也是推进林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最佳切入点。一是抓根本,创造林业企业进行产品开发、较早参与科技攻关的机制,适应林业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搞好新产品储备,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使林业企业真正成为产品研发的主体和新产品生产的主体。二是抓核心,围绕林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以名特优新产品为目标,面向市场,精选项目,突出重点,集中攻关,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产品的升级。三是抓关键,依靠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优势,采取产学研联合、技工贸协作等方式,大搞系列产品开发,并促其形成产业,形成规模生产效益。四是抓重点,着力开发高科技含量、高文化含量的林产品,特别是森林药用产品、森林食品等名特优新系列产品,形成具有高市场占有率的产品群、产业群,促进林业产业升级,推动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林业企业是技术改造的主体,应当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扶持政策,积极搞好老森工基地的技术改造。一是坚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老项目的设备改造,不断提高传统产业的综合技术水平。二是坚持把改造的重点放在林产工业项目上,围绕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大改造力度,强化技术装备,努力提高集约化程度,在巩固其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地位的基础上,逐步将其培育成为效益产业。三是在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不忽视新兴产业的技改工作,注重加大非林非木产品生产的科技含量,不断培植和扩大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技术改造,提高林业产业、产品的技术含量,扩大产业、产品规模,促进产业升级、产品换代,加速林业经济发展。
三、管理部门的“服务”角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政府管理与市场引导型的经济。林业部门应当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适应职能转变的需要,探索建立科研单位与林业企业相连接、林业科研与林业生产相结合的新机制,将林业科研单位向生产领域和市场方向推进,将林业企业向研究与开发源头引导,努力形成林业科技经济一体化运行的新格局。
(一)加速培育林业技术市场。建立和培育林业技术市场是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市场是联结科企双方的桥梁和纽带。在目前市场竞争机制、企业运行机制、宏观调控机制等还不够完善配套的情况下,应当特别重视部门在技术交易、成果转让中的作用,除采取计划手段对成果推广、转化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外,应当重点搞好市场引导,建立市场机制。通过市场联结,使林业科研单位的成果能够在技术市场上出售、交换,使林业企业能够从技术市场中获得科技成果。二是健全完善市场体系。科技成果商品化是技术市场形成的重要标志。可以以林业科研单位为中心形成技术市场,吸引本地及周边林业企业进入市场进行科研成果交易;也可以以重点林业企业、企业集团为核心形成技术市场,吸引科研院所到技术市场中交易科研成果,逐步形成技术市场网络。三是逐步规范市场建设。加强市场的管理,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技术市场交易秩序,保证科企双方在市场中进行平等竞争、等价交换。同时,注重发展技术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各类学术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科企双方在更大领域内,有更多机会,采取更灵活的方式实现对接。
(二)切实搞好科技管理服务。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是对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做好林业科技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一是坚持把林业科技管理和服务的重点放在扶持企业产品开发上,引导林业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精品、名牌为目标,以联合、协作开发为主要形式,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林业企业或企业集团,逐步建立以林业企业为主体,研究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等共同推进的产品研发机制,提高系统性、配套性综合开发能力。二是坚持把林业科技管理和服务的重点放在支持企业技术引进上,鼓励林业企业引进国内外的智力、技术和成果,帮助林业企业搞好消化、吸收,嫁接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和产业结构优化,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整体竞争能力。三是坚持把林业科技管理和服务的重点放在加快科技成果推广上,健全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组织办好试验示范基地,确定和落实推广项目、计划、规模,加强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并进一步拓宽推广领域,加强林业技术的组装配套和延伸,加大适用技术成果的覆盖面,切实提高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和效益化水平。
(三)认真落实国家科技政策。健全、完善的政策是林业科技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从这一意义上讲,抓好政策落实是林业部门对科技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一是落实科技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林业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重点扶持有条件的林业企业建立较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加快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在林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二是落实科技投入政策。国家规定的用于林业科技投入的经费应当落实,每年安排的林业科技经费应当稳步增加,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林业科技的投入。三是落实科技奖励政策。制定新的林业科技进步奖励政策,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四是落实科技人才政策。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加速林业科技带头人的培养,让更多的中青年林业科技人员在研究开发第一线担当重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实行新的人才评价标准和培养使用机制,鼓励人才合理流动,使林业科研队伍在开放、流动、竞争、协作中更具活力和创新性。
*此文刊于《吉林林业科技》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