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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发挥林业学术团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08-09-10
 
王志新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是不可逆转的潮流,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又一个新的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行为准则,要求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这种文明形态强调的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所要达到的文明程度。说的更直白一些,就是这种文明观的核心是从“人统治自然”过渡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形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而要实现这种和谐,必然要求以生态文明作为衡量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基本标尺,必然要求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保护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法规,必然要求建立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

林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纽带,是陆地生态系统建设的主体,承担着生产森林生态产品、林业物质产品和生态文化产品的重大任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着“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使命:一是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建设和保护森林、湿地、沙漠等生态系统,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的生态体系,满足全社会对生态产品的巨大需求。二是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构建优化、高效的林业产业结构,满足社会对自然、绿色、可再生、可降解林产品的旺盛需求,并为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和不竭的发展动力。三是生态文化体系建设。通过发展森林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森林旅游文化、森林花卉文化等生态文化,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每个公民都自觉地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适应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三大建设任务”要求,作为服务于这一行业且具有行业性质的林业学术团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摆在各级各类林业学术团体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从林业学术团体的固有性质和社会影响来看,总的说应当具有非同于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有别于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概括起来有三方面作用:

第一,传播生态和保护理念的作用。建设生态文明的前提和基础是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的核心任务是植树造林,培育和保护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建设的主体,因此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关键性和先导性作用。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必须大力传播生态文明,宣传保护理念,引导全社会逐步走向保护自然、科学开发利用自然的文明之路。林业学术团体肩负着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树立生态道德、提高生态意识、推进生态建设的重要责任。这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对各级林业学术团体组织提出的新要求。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各级各类林业学术团体组织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把传播生态文明观念、保护和回归自然理念作为林业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种生态文化工程建设,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第二,配置社会和人才资源的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林业承担建设生态文明使命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设和谐林业。作为自我管理的林业学术团体,必将成为现代社会中运用市场机制和方式配置各种资源的有益补充,成为各级林业部门凝聚社会资源、提供社会服务的有力帮手,成为促进林业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推力。各级各类林业学术团体因其集中了所在门类、所辖区域内最为优秀的林业科技精英,必然成为协调林业与社会各界关系、推动林业内部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一社会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得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和藉用。一些地方已经把健全林业学术团体组织,增强林业学术团体的社会化服务功能,作为完善林业管理体系,优化林业组织架构,保持林业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当今社会“四大力量”之一的林业学术团体,其社会地位不断提升,社会功能更加凸显。各级各类林业学术团体必须紧紧抓住和充分利用社会变革给社团组织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探索搞好社会化服务职能的承接工作,切实承担起技术培训、对外交流、行业评价和科技奖励等社会职能,在推动林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促进林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林业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必须充分利用林业科技社团的社会感召力、影响力和桥梁、纽带与平台优势,努力搞好联系社会、沟通内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其在宣传林业政策、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培养林业专业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促进林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提供科技引导和支撑的作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生态良好的奋斗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现代林业的发展。现代林业是科学发展的林业,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无论是建设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还是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其本质和核心都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经营形式,最大限度地提升和发挥好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不断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现代林业建设最有效、最根本的措施是加快林业科技发展,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林业学术团体是林业创新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孕育创新思想、激发创造活力的重要功能,承担着推进林业科技创新、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培养林业科技人才等重要职责,在启迪行业创新思维、建设林业创新体系、促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林业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等方面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适应这一要求,各级各类林业学术团体必须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的独特优势,以高质量的学术活动,激发行业创新活力,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现代林业建设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林业科技社团在解决制约林业建设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点难题上的突破作用,充分发挥林业学术组织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林业新兴产业培育中的技术支持和产品储备作用。

履行好新的使命,发挥好新的作用,要求林业学术团体组织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实践中,必须紧紧围绕现代林业建设这个中心,在坚持为现代林业中心工作服务的同时,积极参与现代林业建设,努力践行“代表先进林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林业科技进步的前进方向、代表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的根本利益”的先进性要求,切实发挥生态林业科学技术研发与创新的主力军作用,先进林业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的主渠道作用,民间林业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主代表作用,广大林业科技人员成长与成材的主平台作用,努力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前沿性的理论支持,为生态林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重大管理决策提供专家型的咨询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较坚实的桥梁纽带,为广大科技人员提供更广阔的研发舞台,为林业科技进步提供经常性的助推动力。为此,必须强化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切实抓好社会化服务职能的承接工作。各级各类林业学术团体组织都应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失时机地把政府转移出来而学会又有能力接受的社会化服务职能承接过来,把分散的企业、单位联系起来,进一步架起连接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完善行业科技奖励、行业技术培训和对外林业技术交流职能,探索开展森林和林产品评价、科技人员和科学技术评价等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参与行业技术规程和行业标准的编研工作,并力争有所突破。

二是,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且高质量的活动。坚持以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内容紧贴中心、形式灵活多样的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凝聚力量,动员、组织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于林业中心工作。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学术团体必须围绕现代林业发展的对策措施和“三大体系”的建设要求开展交流、研讨等各种活动,进而充分体现学会组织紧贴中心、抓住机遇、推动工作的职能作用。

三是,继续深化学会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对学会进行改革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是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承接社会化服务职能;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政策相适应,有利于学会由管理型、活动型向管理经营型的转变;与促进林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职能要求相适应,有利于充分发挥学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推进林业历史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服务。

四是,努力创新林业学术团体的职能活动方式。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林业学术团体的各项工作都面临不同程度的挑战。各级各类林业学术团体组织必须用市场经济的思想武装头脑,摆脱旧有的思想意识和僵化的思维方式,学会运用市场经济的理念组织活动、协调事务。进一步拓宽活动空间,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打造林业学术团体活动新优势,使林业学术团体在更大的空间有所作为、得到发展。

五是,积极探索林业学术团体生存与发展的新路子。解决林业学术团体面临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必须积极探索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自身规律特点的林业学术团体生存与发展的新路子,把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实践中着力解决思维僵化和模式单一问题,切实从“活动学会”、“管理学会” 的理念中走出来,牢固树立“经营学会”的观念,努力加强林业学术团体自身的能力建设。大力开展经营开发等创收活动,通过创收积累资金,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升自我救助能力。学会运用市场机制办会,千方百计增加收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格局。


*此文刊于《吉林林业科技》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