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培训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技术培训 > 吉林省林学会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活动
吉林省林学会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活动
主会场
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江机生、原司长陈根长到班授课
我省学员认真听讲
我省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代表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07-09-12
吉林省林学会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活动
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吉林林业启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林学会作为全省林业的社会服务性组织,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把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各级林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了充分发挥林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贡献一份力量,省林学会与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配合,于2007年9月7日至10日组织参加了由中国林业经济学会举办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务培训班。来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第一线的部分市、县的负责同志和分管人员共33人参加了培训。
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江机生和原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现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秘书长陈根长等领导同志和专家到班授课,重点讲授了集体林权制度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规定,介绍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操作实务,就明晰林权归属、落实经营主体、林权登记发证、规范林权流转、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组织调查处理林权争议的政策法规、规范程序、方式方法等主体改革和理顺林业管理体制、规范林业税费、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等配套改革进行了重点阐述,同时还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省份的典型做法与成功经验作了实例介绍和评述解析。
大家一致反映,这次培训活动体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代性,强调了林权制度和产权理论的系统性,突出了现实改革一般成功经验与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实用性,对于学习、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实际做法,研究解决本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谋划主体性改革和配套性改革,加深对具体林改问题的梳理和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提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掌控和指导能力,都具有深远影响和积极意义。一致认为省林学会为基层办了一件好事、实事。
主会场
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江机生、原司长陈根长到班授课
我省学员认真听讲
我省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代表
上级机关链接:
市县机构链接:
行业外单位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