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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评奖细则
首届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评奖细则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05-09-27
首届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评奖细则
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05年9月27日)
根据《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本届奖项受理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在生态林业建设中广泛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林业科技成果;
(二)在推进林业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
(三)在林业实践中创造出显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公益性林业科技成果;
(四)在林业管理等软科学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带来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第二条 评选等级及项目数量
(一)评选等级:本次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
(二)项目数量: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2项。
第三条 评选标准
根据“围绕生态林业建设、突出推广示范、注重实践效果”的原则,制定各奖项的具体评选标准。
(一)一等奖
1.生态项目:推广应用面积在2万公顷以上;
2.产业项目:年创产值1000万元以上。
(二)二等奖
1.生态项目:推广应用面积在5000公顷以上;
2.产业项目:年创产值500万元以上;
(三)三等奖
1.生态项目:推广应用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
2.产业项目:年创产值200万元以上;
3.管理项目:成果被政府采纳,并在区域内用于林业管理工作中。
第四条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项目负责人答辩、主审评委初评、评审委员会集体投票的办法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月。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奖励,并在《吉林林业科技》杂志予以公布;对公示提出异议的项目取消拟奖励等级,不予奖励。
第五条 奖励办法
对获奖项目,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和证书均以项目为单位。
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 任:山广茂 吉林省林科院院长,林业机械专业,研究员
委 员:戚继忠 北华大学林学院院长,植物学专业,教授
张士诚 北华大学建工学院院长,木材加工专业,教授
杨义波 长春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林学专业,副教授
孟庆繁 北华大学林学院博导,森林保护专业,教授
丁之慧 长白山管委会副主任,森林保护专业,研究员
梁学顺 吉林省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种苗专业,研究员
王 军 吉林省林科院副院长,林产工业专业,研究员
陈建军 吉林省林科院,多种经营专业,研究员
董立荣 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林学专业,研究员
宗成武 延边林业集团森林经营部部长、经济管理专业,高工
第七条 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2005年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项目介绍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
(二)答辩地点:吉林省林业宾馆小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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