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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会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05-09-10
王志新
新的形势和任务给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总结近几年从事学会工作的经验,觉得做好当前学会工作应当注意把握好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把组织开展活动作为各级林学会首选的工作方式。回头看吉林省林学会近期的工作,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开展活动,靠活动,活跃学会的学术气氛,增强林学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使广大会员深深地感受到林学会组织的存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可以说活动是各级学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是保持其长久生命力的有效途径。但应当看到的是,尽管省级林学会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而市、县两级林学会的活动常常表现得很不平衡,有的学会甚至一年到头不搞活动。吉林省林学会近期组织了几次大的活动,市、县两级尤其是县一级参加得不平衡。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各地对学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参差不一。应当说,活动是各级林学会组织的生命,组织活动是各级林学会的天职,如果你自身组织活动有困难,那么可以考虑参加上级学会组织的活动。自己不组织,上级组织的活动又不参加,硬是在那里放挺,久而久之不把学会组织拖垮搞黄才怪。有人可能要说,谁不想搞活动啊,可经费哪来?应当看到,经费困难是目前学术性社团组织面临的共同难题。可是,光在那里喊“难”,“难”就能跑吗?问题就能解决吗?经费就有了吗?还是要靠自己想办法、找出路。除了大胆向挂靠单位伸手要以外,必须千方百计搞创收,绞尽脑汁,不遗余力,努力夯实学会工作的物质基础。
第二,必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学会面临的困难。改革是学会生存与发展的出路所在。学会组织目前面临的各种困难,都只能通过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着重强调三个观点:一个是必须坚决克服“等”的思想。过去人们常说的一个观点是不能“等、靠、要”。对于这个问题,应当分开来看。“等”是不可取的,学会的事业不能等,各项工作没法等,如果谁只是站在那一味地喊苦叫难,怨天尤人,而不去想办法、找出路,那么他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更不能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但“靠”和“要”则应当辨证地对待。目前的学会组织,几乎全都挂靠在同级政府部门,大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宗旨和核心任务是为行业中心工作服务,应当说是有中国特色的学术团体。因此,至少在现阶段,还必须得“靠”,紧紧依靠当地政府部门,靠得越紧就越好开展工作,就越能得到重视和支持,就越有前途。由此说开来,该要的也必须得要,要让学会组织发挥作用,就得给学会创造发挥作用的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活动经费、设施设备等等,否则拿什么去开展工作。归根到底一句话:可以靠,可以要,但就是不能等。另一个是必须牢固树立“经营学会”的理念。社会发展到今天,传统体制受到强烈冲击,使原本就很困难的学术性社团更加举步为艰,学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在这种形形下,是逆势硬挺还是顺势而为,成为摆在各级学会面前的重大课题。硬挺不是办法,寻求才有出路。各级学会都应当从“活动学会”、“管理学会”的观念中走出来,牢固树立“经营学会”的理念,努力加强林学会自身的能力建设。说白了,就是要把学会当成一种资源来开发,作为一种资源来经营。各级学会都要大力开展经营开发等创收活动,只要政策、法规允许,只要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什么挣钱就经营什么,什么见效快就搞什么,通过创收积累资金,提升自我救助能力,为林学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经济基础。学会的各级干部都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既要精通管理,更要学会经营,千方百计地增加收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格局,使学会能够在走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再一个是必须切实增强社会化服务职能的承接意识。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一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化职能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来做,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必然趋势。各级学会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应当是社会化职能的理想承接者。这不仅是由学会所具有的社团性质决定的,也是发达国家社会分工的通行做法,更是学会自身生存、发展的现实选择。对此,各级学会必须超前认识,并做好超前准备,不失时机地把自身有能力接受的社会化职能承接过来,逐步调整社会定位,不断完善自身功能,确立新的价值取向,以一个全新的社会成分和社团形象去面对社会、适应社会,求得生存、谋取发展。在这方面,吉林省林学会已经做了一些尝试,从去年开始,承接了林业行业科技奖励职能和对外林业技术交流职能,今年又承接了林业实用技术培训职能,下一步还想在森林认证、技术推广等方面做些探索。各级学会也应当认真开展研究和探索,争取在可能的范围内有所作为。
第三,必须高度重视各级林学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秘书长素质建设。从这几年的工作经验和切身体会来说,学会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秘书长,取决于秘书长的素质。虽然学会是专家、学者云集的地方,但也不要求秘书长必须是专家,而要求秘书长必须是实干家,是事业心极强的组织者,不但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更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为行业学会的秘书长,必须想事、干事,既要说在嘴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上。特别是对上级学会安排部署的事情,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任务,决不能凭个人喜好办事,自己愿意的就办,不合自己意的就不办,顺手一丢,连下传的工作都不做,致使上级学会的好多精神被莫名其妙地截留,出现“肠梗阻”。实际上,好多基层的同志,非常渴望得到上级学会的活动信息,也十分渴望能参加上级学会组织的活动。必须十分严肃地指出,对上级学会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活动信息,下级学会必须原原本本地向基层传达,直到每一名会员。为了畅通上下沟通渠道,上级学会也将适当扩大发文范围,一些重要公文将直发到基层。二是切实加强学会机构建设。必要的机构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要求每个地方和单位都设专门的学会机构,但必须有机构,哪怕是挂靠在某一科室;不要求设专职人员,但必须有人抓,哪怕是兼职人员。而且,一经确定之后,轻易不要变来变去,像“走马灯”似的,应当尽量保持学会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性,进而保证学会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切实加强学会制度建设。学会要想认真履行职责,就必须从健全制度入手,切实规范学会工作,努力推进学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就目前来说,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理事会工作、组织工作、学术工作、学会活动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用制度规范工作。各级学会组织都应当切实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到换届的时候必须换届,该开会时必须开会,使学会的工作真正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第一,必须把组织开展活动作为各级林学会首选的工作方式。回头看吉林省林学会近期的工作,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开展活动,靠活动,活跃学会的学术气氛,增强林学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使广大会员深深地感受到林学会组织的存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可以说活动是各级学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是保持其长久生命力的有效途径。但应当看到的是,尽管省级林学会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而市、县两级林学会的活动常常表现得很不平衡,有的学会甚至一年到头不搞活动。吉林省林学会近期组织了几次大的活动,市、县两级尤其是县一级参加得不平衡。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各地对学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参差不一。应当说,活动是各级林学会组织的生命,组织活动是各级林学会的天职,如果你自身组织活动有困难,那么可以考虑参加上级学会组织的活动。自己不组织,上级组织的活动又不参加,硬是在那里放挺,久而久之不把学会组织拖垮搞黄才怪。有人可能要说,谁不想搞活动啊,可经费哪来?应当看到,经费困难是目前学术性社团组织面临的共同难题。可是,光在那里喊“难”,“难”就能跑吗?问题就能解决吗?经费就有了吗?还是要靠自己想办法、找出路。除了大胆向挂靠单位伸手要以外,必须千方百计搞创收,绞尽脑汁,不遗余力,努力夯实学会工作的物质基础。
第二,必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学会面临的困难。改革是学会生存与发展的出路所在。学会组织目前面临的各种困难,都只能通过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着重强调三个观点:一个是必须坚决克服“等”的思想。过去人们常说的一个观点是不能“等、靠、要”。对于这个问题,应当分开来看。“等”是不可取的,学会的事业不能等,各项工作没法等,如果谁只是站在那一味地喊苦叫难,怨天尤人,而不去想办法、找出路,那么他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更不能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但“靠”和“要”则应当辨证地对待。目前的学会组织,几乎全都挂靠在同级政府部门,大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宗旨和核心任务是为行业中心工作服务,应当说是有中国特色的学术团体。因此,至少在现阶段,还必须得“靠”,紧紧依靠当地政府部门,靠得越紧就越好开展工作,就越能得到重视和支持,就越有前途。由此说开来,该要的也必须得要,要让学会组织发挥作用,就得给学会创造发挥作用的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活动经费、设施设备等等,否则拿什么去开展工作。归根到底一句话:可以靠,可以要,但就是不能等。另一个是必须牢固树立“经营学会”的理念。社会发展到今天,传统体制受到强烈冲击,使原本就很困难的学术性社团更加举步为艰,学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在这种形形下,是逆势硬挺还是顺势而为,成为摆在各级学会面前的重大课题。硬挺不是办法,寻求才有出路。各级学会都应当从“活动学会”、“管理学会”的观念中走出来,牢固树立“经营学会”的理念,努力加强林学会自身的能力建设。说白了,就是要把学会当成一种资源来开发,作为一种资源来经营。各级学会都要大力开展经营开发等创收活动,只要政策、法规允许,只要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什么挣钱就经营什么,什么见效快就搞什么,通过创收积累资金,提升自我救助能力,为林学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经济基础。学会的各级干部都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既要精通管理,更要学会经营,千方百计地增加收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格局,使学会能够在走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再一个是必须切实增强社会化服务职能的承接意识。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一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化职能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来做,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必然趋势。各级学会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应当是社会化职能的理想承接者。这不仅是由学会所具有的社团性质决定的,也是发达国家社会分工的通行做法,更是学会自身生存、发展的现实选择。对此,各级学会必须超前认识,并做好超前准备,不失时机地把自身有能力接受的社会化职能承接过来,逐步调整社会定位,不断完善自身功能,确立新的价值取向,以一个全新的社会成分和社团形象去面对社会、适应社会,求得生存、谋取发展。在这方面,吉林省林学会已经做了一些尝试,从去年开始,承接了林业行业科技奖励职能和对外林业技术交流职能,今年又承接了林业实用技术培训职能,下一步还想在森林认证、技术推广等方面做些探索。各级学会也应当认真开展研究和探索,争取在可能的范围内有所作为。
第三,必须高度重视各级林学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秘书长素质建设。从这几年的工作经验和切身体会来说,学会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秘书长,取决于秘书长的素质。虽然学会是专家、学者云集的地方,但也不要求秘书长必须是专家,而要求秘书长必须是实干家,是事业心极强的组织者,不但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更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为行业学会的秘书长,必须想事、干事,既要说在嘴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上。特别是对上级学会安排部署的事情,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任务,决不能凭个人喜好办事,自己愿意的就办,不合自己意的就不办,顺手一丢,连下传的工作都不做,致使上级学会的好多精神被莫名其妙地截留,出现“肠梗阻”。实际上,好多基层的同志,非常渴望得到上级学会的活动信息,也十分渴望能参加上级学会组织的活动。必须十分严肃地指出,对上级学会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活动信息,下级学会必须原原本本地向基层传达,直到每一名会员。为了畅通上下沟通渠道,上级学会也将适当扩大发文范围,一些重要公文将直发到基层。二是切实加强学会机构建设。必要的机构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要求每个地方和单位都设专门的学会机构,但必须有机构,哪怕是挂靠在某一科室;不要求设专职人员,但必须有人抓,哪怕是兼职人员。而且,一经确定之后,轻易不要变来变去,像“走马灯”似的,应当尽量保持学会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性,进而保证学会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切实加强学会制度建设。学会要想认真履行职责,就必须从健全制度入手,切实规范学会工作,努力推进学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就目前来说,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理事会工作、组织工作、学术工作、学会活动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用制度规范工作。各级学会组织都应当切实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到换届的时候必须换届,该开会时必须开会,使学会的工作真正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此文刊于《吉林林业科技》2005年大连研讨会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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