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对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响应,主动自觉地投身到十六大精神学习上来,并努力做到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工作。下面,结合林业实际,谈一点个人的学习体会。
党的十六大报告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奋斗目标,其中一个重要的目标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同时要求,必须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搞好生态保护和建设。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国策进行研究部署,更加充分说明生态环境建设的极其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
根据上述要求,我认为生态良好应当成为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之一,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中得到印证:
其一,生态良好是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根本标志。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沙尘天气频发,风灾水患不断。尽管国家采取了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建设防护林等重点生物工程措施,但彻底扭转局面、根治环境问题尚需一段过程。目前看,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远没有得到控制。因此,下大力量治理环境问题,尽快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全党、全民、全社会的共识。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标志是生态系统稳定、功能增强,环境风险降低,亦即生态评价进入良好状态。也就是说,生态状况好不好是衡量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改善的一个根本尺子。由此可以看出,生态良好是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一个根本性标志。
其二,生态良好是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的物质条件。大家都知道,我们所说的资源,多以物质的有形的资源为主,诸如森林、草原、湿地等等。而这些资源的利用效率,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它存量的多少和质量的高低。这又是评价生态环境好坏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良好的生态,一定是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储量增加且质量提高,这为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奠定了物质基础。从这一意义上看,生态良好说明生态资源丰富,是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物质条件。
其三,生态良好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要求。自然环境的好坏,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影响很大。如果人们生存在那种不稳定、不安全的自然环境里,就会为与自然抗衡和斗争付出巨大代价。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就要创造一个稳定安全、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的自然环境。生态良好是生态和谐的象征。只有生态和谐,才能构成生态安全。因此可以说,生态良好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前提条件。
其四,生态良好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的充分体现。自从我们国家打起可持续发展的大旗之后,领域不断拓展,从资源的可持续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但研究最多并能付诸实施的还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问题。有些资源是无论付出多大努力都无法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因为它的存量是一定的、不可再造的,而有些资源则可以实现可持续利用与发展,因为它的储量是动态的、可再生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以森林、草原、湿地等为主的生态资源。良好的生态,是生态资源量丰质优功能强的外在反映,是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体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决定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生态良好也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的重要体现。
其五,生态良好是整个社会走上文明发展之路的重要特征。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社会文明发展有三大基本特征,即: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生态良好既是保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前提,又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态富裕后所要追求的目标。生态良好同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一起成为我国整个社会走上文明发展之路的三大标志之一,进而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要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生态良好的奋斗目标呢,我认为应当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适应社会主导需求的变化,把林业作为生态建设最根本最长期的措施来抓。保护现有的生态资源,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主导需求的变化,把林业推上了生态建设首要的主体的地位。因此,必须把林业作为生态建设最根本最长期的措施来抓,采取更加倾斜的政策,赋予更加重要的地位,扶持其发展,使之尽快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把林业作为生态建设最根本最长期的措施来抓,就应当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进一步确立林业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基础地位,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上明确其生态建设的主体地位,使之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应当把林业真正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来对待,重予轻取,减负轻税,稳定林业投资政策,始终保持林业的财政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就应当把林业工作长期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充分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各种手段,抓好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林业、各个部门分工协作建林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适应建设良好生态的目标要求,积极调整林业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生态良好须建立在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的生态系统之上。林业作为陆地生态系统建设的主体,必须适应这一要求,积极调整建设和发展方向,举生态旗,走生态林业发展之路。发展生态林业的核心目标是建设高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积极寻求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高度协调统一和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为此,必须按照发展大林业、建设大生态的要求,积极推进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由立足林区搞林业向面向国土抓林业、由单一公有制林业向多种所有制并存林业、由单纯造林林业向乔灌草协调发展林业转变,努力建设高功能、可持续、广投入、低消耗的大林业,加快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发展的步伐;必须按照林业发展要有新思路、生态建设要有新举措的要求,积极推进林业建设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资源培育由数量型扩张向质量型增长、生态建设由造林绿化向国土美化转变,努力推动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必须按照大开放促进大开发、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林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扩大开放,打破行业封锁、所有制限制和地域界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广泛吸引国内外、境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参与林业开发和工程建设,促进林业工程特别是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进一步做大搞强,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大发展。
第三,适应林业建设指导思想的转变,认真研究和解决好制约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是我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对林业建设指导思想作出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这一转变,必然要求对传统林业发展战略、经营机制、管理体制、生产方式等进行重大变革。因此,必须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林业建设的第一要务,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解决目前林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推动林业走向深入。大力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必须重新构造林业生产力布局,坚持把生态建设摆在首位,系统整合林业建设工程,尽快把工作重点转向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上来,确保把绝对多数的资金和精力用在生态建设上。大力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必须积极调整落后的林业生产关系,放胆解决好国有林业生态建设“一股独大”的问题,努力消除社会各种投资主体进入林业参与生态建设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最大程度地引入利益驱动机制,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林业建设,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非国民林业,进一步激活林业发展要素,推动林业结构调整和国土绿化美化实现“双赢”;突出解决好林业发展的科技含量低的问题,坚持用当代最新科技成果武装林业,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管理林业,使林业生态建设始终处在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之下,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林、强林之路,让科技进步真正成为林业发展的生命线和原动力,成为林业的第一生产力;重点解决好林业法制建设问题,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将以往更多地以行政手段为主管理林业工作迅速地转向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林业问题的轨道上来,强化执法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定地走依法治林、从严管林的路子;努力解决好生态无价的问题,通过政策调节的手段和经济补偿的办法,变生态无价为有价,使森林的生态价值得到社会承认,逐步建立起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保障机制,努力促使生态效益进入市场成为可能,为更好地管护好公益林提供稳定的资金渠道。同时,还应当切实解决好战略重点转移后林业产业发展问题,立足林区多种资源优势,做大种植业等第一产业,优化林产品加工业等第二产业,放开旅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努力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开发水平,不断增强自我造血、供血能力,形成生态、产业两大体系建设互动、互助,生态、经济、社会三大功能作用互促、互补,促进林业逐步实现良性循环与发展。
*此文刊于《中国林业》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