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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副局长在吉林省林学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暨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0-07-28 [下载]
在吉林省林学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
暨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吉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周 秀
(2010年7月28日)
尊敬的张德新厅长、尹军副主席、赵良平副理事长,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
吉林省林学会承载着累累硕果迎来了50年华诞,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吉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吉林省林学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和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同志表示诚挚的慰问!对多年来一直支持社会组织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50年来,吉林省林学会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秉承学会的宗旨,团结、组织广大会员和林业科技工作者,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学术研究交流和科学技术普及推广活动,为吉林省林业科研工作者的培养、为吉林省林业科研事业的创新、为吉林省林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吉林省林学会严格内部制度建设,坚持重大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汇报制度,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吉林省民政厅和吉林省人事厅评为先进社会组织。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的转变,市场主体日益活跃,客观需求以组织形式集聚力量提供有序参与的渠道。我们希望吉林省林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正确领导和挂靠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主动抓住学会发展的机遇,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与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互信合作,强化社会责任;依托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为行业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我向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汇报一下我们局的工作。去年编制体制调整后,我们局是一个机构两块职能,吉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兼吉林省民间组织执法监查局。我们的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登记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吉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有关意见并监督执行。负责全省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日常管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重大活动监督、年度检查和入户检查等工作。去年,中央把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交给民政部来抓;今年,中组部和中宣部要求民政部门牵头社会组织的“争先创优”工作,全国“小金库”治理小组增列民政部为成员单位,发改委牵头的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和工信部的涉企收费治理,都是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新任务,也是社会组织面临的重要工作。我们在做好学会日常工作的同时,要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抓好上述几项工作的落实。
最后,祝大会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天天有个好心情!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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