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文件
吉林乡土评定〔2019〕1号
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关于
开展2019年度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林学会、农技协,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延边、吉林、白山办事处,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林学会,省(市、州)属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林学会会员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激发林农实用人才开展林农科技推广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批省级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对象
凡在我省林农生产经营一线,应用技能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群众认可度较高,为当地林农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涉林种植、养殖、加工大户和经营能手,林农合作社牵头人,乡村涉林企业等涉林实体经济中具有专业技术才能的基层科技人才,均可报名参加林农乡土专家评选,无学历、职称要求。
除林农可以参加申报、评选外,今年将参选范围拓展到基层林场和苗圃。凡没有取得人事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均可申请参评。
此次评选,分为生产型(包括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等各类能手)、经营型(林农企业经营人才、林农经纪人和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技能服务型(从事涉林产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推广服务的各类人员)和技能带动型(林业科技应用领头人)等4个类型。
二、申报资格条件
林农乡土专家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林业、热爱科技,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助人为乐情怀,在林农生产经营工作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群众公认度高,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善于表达、沟通和交流,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善于学习、应用林业新知识、新技术,围绕林农增效增收,因地制宜,大胆试验,开展先进林业实用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积极引进、培育林业新品种,探索和试验推广林业新技术,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二)具有丰富的林农生产实践经验和过硬技能,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工艺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技艺精湛,知名度高,是林业生态建设或林业产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公认的林农实用人才,属当地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能工巧匠;
(三)积极开展林农生产经营活动,从事林木种苗花卉、用材林与经济林培育、林下经济种植养殖与承包经营等资源培育规模达10公顷以上,木材生产与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涉林产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实现融合发展,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林农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能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林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林农经营活动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能积极为同行业小企业、合作社、农户送智解难,带领大家增效创收、共同致富,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三、推荐认定程序
第二批林农乡土专家选拔工作继续采取“自主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由个人填写《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申报认定表》(附件1),请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盖章后,报县级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林学会、农技协之一(不可重复申报)。暂时没有研究会的地方,可通过当地林学会或农技协申报。
(二)推荐。县级研究会(学会、农技协)审定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和《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报市(州)相对应的学会;市级研究会(学会、农技协)审定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和《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报省评定办。
由省级研究会(学会、农技协)及其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推荐的林农乡土专家候选人,可直接进入省评定办评审程序。
(三)评审。由省评定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各地上报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提出林农乡土专家入选名单。
(四)公示。将入选名单通过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省林学会网站等进行公示。
(五)审定。经公示无异议人选,由省林农乡土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审定。
(六)公布。经审定的人选在相关网站公布。由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颁发证书,授予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称号。
四、乡土专家权责
被认定为林农乡土专家的,享有参加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省林学会、省农技协组织的技术培训、考察学习、学术交流、成果推广和评先创优等活动的优先权,同时授权履行下列权责:
(一)向广大林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政策;
(二)开展林业科技咨询和服务活动,指导和帮助林农解决林业生产中的各种技术问题;
(三)举办林业相关技术培训活动,向林农和公众传授先进林业实用技术,带头搞好林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四)积极完成省森林休憩保育研究会、省林学会、省农技协安排的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和试验、示范、推广等各项任务;
(五)积极开拓市场,帮助林农、林业合作社和涉林企业畅通销售渠道,提高经济收益;
(六)积极反映林农呼声,提出发展涉林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乡土专家管理
2018年首评林农乡土专家以来,36位省级林农乡土专家在大力发展林农产业经济、助力我省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要对首批省级林农乡土专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对年度考评合格者,继续给予认定;对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其优先权;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者,取消林农乡土专家资格认定。省林农乡土专家评定办要定期了解林农乡土专家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帮助。要继续发挥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微信平台的作用,及时对林农乡土专家开展工作、履职尽责、取得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考评情况进行交流。
六、推荐工作要求
(一)开展林农乡土专家评选工作是加强城乡基层林农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加快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的有力抓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整个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严把“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注重人才培育导向,把握乡土实用型人才成长特点,认真负责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切实把示范带动能力强、群众认可、社会公认、能够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的乡土人才推荐上来。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村屯、社区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林农群众了解林农乡土专家评选推荐工作方式、流程、政策等内容,积极参加申报活动。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
(五)整个推荐过程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推荐条件和工作程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评选推荐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七、材料报送方式
(一)本年度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申报认定表》上需贴2吋彩色照片,另附同版照片1张留待办证使用。
(三)材料报送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二楼235室、242室(人民大街与桂林路交汇),电子表格发至xtzjpd2018@163.com。联系人:马宝文;电话:0431-85116566,13944943366;邮编:130022。
附件:1.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申报认定表.doc
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点击下载:吉林省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农乡土专家”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