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开展
2018年度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会员组:
2018年,全省各级学会充分发挥学会组织优势,为促进全省林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为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各级学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做好学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省林学会决定对所属学会开展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林学会秘书长,全省先进林学会工作者。
二、奖项推荐
以各市(州)林学会和省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会员组为单位组织推荐。评选比例:先进集体,按学会总数的2%推荐;先进工作者,按会员总数的3%推荐(核算后不够1人的可推荐1人,现职领导干部不得超过推荐总人数的1%)。
全省优秀林学会秘书长由省林学会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研究确定。
推荐“双先”,需填报申报表(表格附后),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评推时间
此次评选、推荐时间截至2019年3月20日,逾期或不报,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通联方式
联系人:商伟、林涵;联系电话:0431-88626680,18604319514,
0431-88626681,13514306615。
电子信箱:340585901@qq.com。
附件:1.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全省先进林学会工作者申报表
吉林省林学会文件(吉林会〔2019〕1号)附件1: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吉林省林学会文件(吉林会〔2019〕1号)附件2:全省先进林学会工作者申报表.doc
吉林省林学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学会工作 组织建设 评优活动 通知
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2019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