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学会
关于做好林学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有关事业单位林学会:
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研管理规律,尊重科研人员意见,为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环境,服务好科技创新。为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建立林业部门与广大科技工作者之间沟通渠道,发挥林学会在推动林业科学发展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林学会工作规范化、正常化,依据《中共吉林省林业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学会建设切实发挥林学会作用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学会工作切实发挥林学会作用的若干意见》,现将林学会年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学会组织建设是我们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各单位林学会和分会(专业委员会)是林学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员是林学会立会之本、发展之源,各单位应珍惜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认真履行参加年度检查的法定义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年检。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林学会年度检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顺利完成年检工作。对个别林学会因未参加年检而带来的严重后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积极主动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各级林学会组织稳定。
三、要通过年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排查自身工作不足,明确林学会工作新目标,落实得力措施,不断提高林学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主动接受科协组织和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对自身难以解决需要上级学会出面协调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林学会汇报沟通,以便协调解决。
吉林省林学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