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引领 创新治理方式
让学会体系充分发挥作用
——吉林省林学会加强组织建设做法
(2018年3月14日)
尊敬的陈幸良秘书长,李冬生、刘合胜副秘书长,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吉林省林学会成立于1959年,几乎与吉林省林业厅相伴而生,是我省建会历史悠久、组织体系健全、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业社团组织之一。迄今历经十二届,会员由最初的54人发展到6362人。内设3个工作委员会,12个专业委员会,34个分会。有理事144人,常务理事50人。2008年跻身全国省级学会之星20强,2012年被评定为5A级中国社会组织,成为推进我省现代林业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下面,按照会议安排,重点就学会组织建设的一些做法与各位分享,是不是与本次会议和中国林学会未来设计与要求合拍,还不得而知,因此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坚持党建强会,始终把学会工作置于党领导之下
这些年,我们在党建方面主要坚持两条:一条是注重建设,靠规范的建设,提升素质,保障工作;另一条是开展活动,靠丰富的活动,凝聚人气,汇聚力量。
一是健全党的组织,设立林学会党支部。受学会挂靠体制和当地组织关系制约,学会党组织要独立存在几乎没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积极与厅机关党委请示、协商,同意推广站党支部即林学会党支部,实行一个支部两个名称,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成为学会系统内为数不多的具有独立党支部名称并能以学会党支部名义开展活动的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两个分属不同组织体系的支部性质和特点,坚持搞好站、会党建工作结合,常常联合开展各项党的活动,并按不同渠道向各自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党建工作体系。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要求,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支部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签订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书等一些列一岗双责承诺,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分支机构党建工作台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层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每年向所属党组织报告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述责、述廉,党员对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做出评价,对支部书记个人做出评议。
三是活跃党的生活,坚持开展党的活动。每年都能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上党课,坚持召开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围绕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开展“作风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教学转”主题实践、群众路线教育、“评树创”主题实践、学习黄大年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党建和队伍建设实际,每年都由支部书记讲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召开“整治为官不为”、“改进工作作风”和“学习黄大年做合格党员”等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每年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结合秘书处工作实际,开展学会服务满意度调查,听取会员声音,促进作风转变。此外,还不定期组织党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严肃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开展一系列党建活动,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四是创新活动方式,把党的工作向下向外延伸。不定期与基层学会党组织开展联谊活动,共同组织专题学习,带动、促进基层学会党建活动开展。利用一些可利用机会,坚持把党的工作触角向外延伸,先后与帮扶村党支部联合开展学习活动,送知识、送技术进村入户,推动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利用组建中国林学会吉林省服务站的契机,实行“校企会站所”五位一体运行模式,依托北华大学林学院和吉林春新家庭农场,设立农林科技讲习所,组建联合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已经举办“学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农民”和“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等2次不同专题讲习活动。活动触角的拓展和延伸,使学会党的工作更接地气。
五是立足能力提升,积极开展“党建强会”试点。作为加入中国科协党建强会“十百千”特色活动试点计划为数不多的省级学会,我们把党建贯穿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创新驱动等各项工作之中,形成党建与学会发展互动共进,保障学会健康持续发展。具体做到“六个坚持”,即:开展各种有意义学术交流活动,坚持由学会党组织搭台;开展科学论证决策咨询活动,坚持由学会党组织牵头;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坚持由学会党组织运作;开展系列实用技术集成工作,坚持由学会党组织发起;开展学术评价工作,坚持由学会党组织主导;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坚持由学会党组织协调。总之就是学会开展的各项活动,都有党组织的身影和声音,都有党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试点工作得到中国科技社团党委的认可和肯定。
此外,我们还注重加强各项党建日常工作,坚持学习日制度,积极开展双日捐、赈灾、扶贫等各项活动,组织党员和学会干部参观各种主题展,参加有关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反响较好。
由于党建工作扎实有效,这几年吉林省林学会党支部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多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立足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学会治理方式改革创新
进入新时代,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党对社会组织的要求更高。我们在机遇和挑战面前适时抓住机会,大胆对学会治理方式进行改革。
首先,落实去“行政化”要求,公务人员全部退出理事会。利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机会,报请厅党组同意,率先对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实行退出机制,全部退出学会理事会。这对于挂靠机关多年的老牌学会来说,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情。新一届理事会一改过去由行政领导出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传统做法,9名理事会领导成员完全由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型科技人员出任,50名常务理事、144名理事无一人具有“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身份,向专业性和学术性更强的新型社会组织迈出坚实一步,在去“行政化”方面做出积极探索。
其次,落实社会组织属性,面向社会公开征认分支机构挂靠单位。改革分支机构产生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认挂靠单位,不发文件,只在网上发布公告,不带任何行政色彩,让有意者自愿认挂,让学会组织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面聚集人才。经过公开征认,全省提交认挂申请48份,经过论证并提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终确认45份申请有效,组建相应分支机构。换届大会决定的33个分会、12个专业委员会,完全来自行业和社会认挂,使林学会的“手臂”不仅“接长”到基层林业、覆盖到所有林业科研院所,而且扩展到相关涉林大学、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建立能进能出的分支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年内不开展任何活动、不发挥任何作用的分支机构,实行退出挂靠警示;对于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的分支机构,实行退出挂靠机制。目前,已经有1个分会退出挂靠。另有1个单位,经自愿申请、理事会审议通过,成为新的挂靠单位,组建1个新的分会。
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印发《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对分支机构成立、挂靠、名称,分支机构委员会(理事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变更与注销、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坚持每年召开分支机构理事长(主任)、秘书长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解决活动开展中遇到问题,安排部署下年工作。对分支机构实行计划管理,由分支机构自行提报活动计划,经省会审定后下发分支机构年度活动计划表,并按计划管理分支机构活动。在学会网站设立“分支机构活动”专栏,及时反映、宣传分支机构活动。把分支机构开展活动,作为省会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派员参加,指导活动开展。
第三,实行聘任制改革,全面激活学会内生动力。落实中央、省委深化社团改革要求,改革秘书长产生办法,由大会选举制改为理事会聘任制。改革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产生办法,一律实行聘任制的体制模式。吉林省林学会现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工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各分会(专委会)理事长(主任)、副理事长(副主任)、秘书长全部实行聘任制。对被聘学会干部,实行聘期管理,明确任务职责,允许协商进出。
第四,改革学会治理机制,设立监事制度。改革理事会决策体制和运行机制,首次通过代表选举形式设置监事,在建立分权制衡的学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进行大胆尝试。经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依法、依章程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初步形成了理事、监事“两事运行”的制度体系。
由于改革超前、作用明显,被省科协确定为全省示范学会加以重点扶持,吉林省林学会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学会,多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学会干部,今年又有1人被省公务员局和省科协授予全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
三、继续深化改革,积极参与新时代社会分工重构
学会治理方式改革目前还仅仅是初步的,适应新时代社会分工的大调整、大重构,我们将不失时机参与其中,让未来的林学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一,积极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落实中央、省委推进科协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的统一部署,在进一步理顺秘书处党支部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在理事会层面建立功能型党组织,目前已上报省科技社团党委待批。理事会党组织成立后,设想在各分支机构成立党组织,其构成人员党的组织关系不变,过双重组织生活,履行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决议,发挥政治核心、思想引领、组织保障作用等职责,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学会重大决策事项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有力促进和保障学会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其二,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发挥分支机构作用。各专业委员会和分会分布在我省林业建设不同领域,科技支撑作用十分突出。我们将在现有管理体制基础上,探索建立分支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切实将其纳入学会组织体系对待和管理。同时,在相关政策允许条件下,采取一切积极有效措施,支持各分支机构能力提升和创新发展,鼓励各分会(专委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活动。
其三,完善社会组织“两会运行”机制。一方面,规范理事会管理。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在这方面,过去做得不够,应向中国林学会学习。另一方面,建立监事会制度。目前仅仅是设立1名监事,势单力薄,孤军奋战。未来将在总结施行监事制度的基础上,成立至少由3人组成的监事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除理事会外,还应走监事会程序,形成理事会、监事会“两会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好理事会的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其四,稳步推进学会组织真正走向社会。努力拓展职能承接范围,在继续做好民间对外交流、林业科技奖励、实用技术培训、科学素质建设、行业科普统计等5项已承接职能基础上,探索搞好科技成果评价、社团标准编制等相关职能承接工作,在社会化服务职能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按照国家和省机构改革、社团改革总体部署,适时对学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逐步退出行政挂靠体制,在“去行政”、“无挂靠”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同时,探索建立自主运行机制,真正面向社会办会,逐步把林学会办成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社会组织,成为服务现代林业建设、服务吉林经济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
以上是吉林省林学会在组织建设方面的简要做法,按新型社团建设要求、与兄弟省市学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真诚希望得到与会领导和同仁的评价、指教。
汇报到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