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分支机构作用 促进学会事业健康发展
——王志新秘书长在吉林省林学会所属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9年12月15日)
各位秘书长:
大家上午好!
经厅领导同意,在“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启动的第一天,我们召开这次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座谈会,目的就是要认真落实中国科协、省科协关于开展“会员日”活动的有关要求,研究、商讨如何做好分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各个分支机构都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促进林学会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刚才,各位秘书长围绕全省林业发展全局,对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更好发挥分会、专业委员会作用问题,谈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对召开第十一届代表大会和举办50年庆典等事宜,提了不少好的建议。会后,我们将对各位秘书长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科学地加以采纳和利用。
多年来,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对省林学会支持很大,一些分会为完成林学会的工作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在此,我谨代表省林学会,对各位秘书长表示感谢,并通过各位向热情支持和长期致力于林学会事业的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表示崇高的敬意。
吉林省林学会现设有学术、组织、科普、宣传、外事5个工作委员会,1个专家咨询委员会,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认证、森林消防、生态草、林业机械、林业经济、林业产业建设与管理、林产工业、林地综合开发10个专业委员会,林木种苗和花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经理、森林生态、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湿地、芦苇、人造板、林业教育10个分会。这些工作、分支机构分别挂靠在相应的处室和单位,并由这些处室、单位的领导同志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应当说,这些机构的设立和存在,在连接省林学会与基层会员之间的关系,为基层会员服务,以及组织和带领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广大会员开展专业研究、引导学科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而又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虽然多数分支机构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活动,但仍有一些分会、专业委员会长期不开展活动,个别分会、专业委员会甚至成立5年来一次活动都没有搞,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问题。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局面?我认为核心的一条还是我们分会、专业委员会的理事长、主任对学会工作重视不够,没能很好地处理正常业务工作和学会工作的关系,将其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还有就是我们的秘书长参谋不够、建议不够、督促不够。我不止一次地说过,不要指望理事长能够主动想到学会的事情,他们日常工作很多、很忙,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的秘书长要勤建议、多提醒。我不相信秘书长提出来的事情,理事长会不答应。因此说关键还在秘书长这一环节。这也是我们今天召开这次座谈会的初衷所在。
厅领导班子调整之后,理应对省林学会的领导成员做出相应调整。为什么没调呢?主要还是考虑明年换届问题。明年的任务很重,既要换届,又要举办50周年庆典。选择在年终岁尾、换届之前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召开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座谈会,目的除了刚才已经说到的以外,还有一条,就是跟大家提个醒,打声招呼,分会、专业委员会也要换届了,再不发挥作用、搞些活动,调整时就要坚决把分会、专业委员会从那些不发挥作用的挂靠单位中拿出来,放到热心林学会事业,能坚持开展经常性活动,且能够给予一定物质支持的单位来搞。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到时候,一旦领导询问起什么来,我们也只能实话实说。其实,啰嗦半天,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敦促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发挥作用。这不只是秘书处的意见,也是领导同志的意见。请各位秘书长能够把这一信息传递到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理事长和主任那里。
下面,我就如何发挥分会、专业委员会作用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新形势对发挥分支机构作用提出新要求
大家都知道,当今社会已进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与资源利用技术等备受关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技术研发相互促进、融合,知识传播、技术转移和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工程化示范、科技型创业等不断发展。特别是当今林业已进入现代林业发展时期,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成为林业发展的主基调、主旋律。就我们省来讲,在加快推进林业生态、产业、文化三大体系建设的进程中,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林业经济强省的宏伟目标。这就使传统的学会组织体系与作用模式等受到严峻挑战,迫切需要构建起分工科学、作用充分的学会组织架构,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的跨越,给各级林学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如何通过科技创新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问题。在这方面,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因为,我们的分会、专业委员会分布在林业建设的不同领域,这些领域又都是林业建设的重要战线。分会、专业委员会作用如何,直接影响着这些领域的科技发展水平,影响着这些战线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从这一意义上说,各个分会、专业委员会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林业经济强省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举足轻重。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功能,引导其大力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以及学术研讨、交流、普及等各项活动,凝聚和调动广大林学会会员投身现代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为实现林业经济强省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努力探索分支机构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是对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
1.前提是明确职责。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是根据林业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业务范围和会员组成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某一领域科学研究等业务活动的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技成果;宣传、贯彻科技政策;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服务会员,维护科技工作者权益。各分支机构是省林学会的组成部分,接受省林学会领导,对省林学会负责。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规定,找准定位,明确任务,遵循职责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核心是突出重点。学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但作为其分支机构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实施中则必须突出重点,紧紧抓住本领域主要的、重大的、影响全局的技术问题开展研究、攻关,积极推广、转化和普及对本领域发展有影响的科技成果、实用技术。
3.关键是开展活动。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必须按照省林学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围绕本领域科技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重点,组织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确保各分支机构发挥作用。
4.根本是领导重视。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虽然离不开省林学会的领导和支持,但更离不开所在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只有理事长和主任重视了、支持了,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活动才能够真正列入计划、拿进工作,也才有资金保障。因此,希望我们各分会的理事长、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都能站在林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支持所在分会和专业委员会组织活动、开展工作,确保其发挥作用,进而保证省林学会的整体功能得到全面发挥。
三、加强和规范分支机构管理的几点意见
明年省林学会将召开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确定新一届学会组织体系框架。为做好这一体系组建前的准备工作,有必要明确分支机构管理的一些意见。
1.分支机构的成立。成立分支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有规范的名称;②有固定的住所;③有热心支持学会工作、具有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④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并能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⑤有学术带头人和一定规模的专家学者群体;⑥有合法和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这里最为关键的是有一个对学会事业有热情,对组织开展活动有热心,且能够提供经费和物质保障的挂靠单位。如果没有这样的单位和这样的人,这个分支机构宁可不设。
成立分支机构,应当由发起人和发起单位向省林学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林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报省科协同意,向省民政厅提出申请登记。经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方能开展活动。
分支机构原则上挂靠在具有本专业优势的科研、教学单位及少数管理机构,挂靠单位(机构)应积极支持学会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至少固定一名人员负责处理分支机构的日常工作。
2.分支机构的构成。分支机构实行理事会(委员会)制,每届任期三至五年。理事会理事(委员会委员)数量,不得超过其会员(含团体会员)总数的1/3。因工作需要可设常务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常务理事(常委)人数不得超过理事(委员)人数的1/3。
分支机构设理事长(主任委员)1名、副理事长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人数不超过常务理事(常委)的1/5,秘书长1名。一人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分支机构的理事长(主任委员)或秘书长。副处以上干部兼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分支机构必须按期换届。每届任期届满前至少3个月,向省林学会提交书面改选换届申请,同时提交下届理事长(主任委员)、副理事长(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省林学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换届改选。到期不能按期换届的,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3.分支机构的管理。分支机构应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一是分支机构必须接受省林学会领导,认真执行省林学会的决议,遵守省林学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和支持省林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制定符合《吉林省林学会章程》的工作制度或管理办法。三是分支机构举办重大活动实行事前书面报告制度。四是分支机构应在每年12月中旬向省林学会提交当年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各分支机构可以在省林学会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代收会费。代为发展的会员属于省林学会会员,由省林学会统一制发会员证书。代为收取的会费,全额上缴省林学会后,由省林学会按50%回拨给各分支机构,作为活动经费补助。
分支机构除接受省林学会领导外,还应接受所在地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省林学会按规定每年对分支机构进行年审,不定期对分支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如发现分支机构一年内无任何活动、无固定办公场所、无故不参加年检、擅自开立银行基本账户、违反会员发展和会费收缴及上缴等有关规定的,将视不同情况给予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更换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调整挂靠单位、注销分支机构等处罚。
分支机构的印章,由省林学会统一刻制。只能用于联系日常业务,不得用于签署经济类业务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分支机构一般不允许建立银行基本帐户。确需建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由分支机构向省林学会提出申请,报省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变更分支机构,应当向省林学会提交由理事长(主任委员)签署的变更申请书、分支机构理事会(委员会)或常务理事会(常委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决议,以及继任负责人人选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新住所产权或使用证明。
注销分支机构,应当提供注销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理事会(委员会)或常务理事会(常委会)关于注销的决议。省林学会根据分支机构的申请,报省科协、民政厅批准注销后,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回登记证书和印章。
同志们,分会和专业委员会在林学会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省林学会工作的重要支撑。分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和影响到省林学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从事分会和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分会和专业委员会面临的新形势,切实把握分会和专业委员会担负的新任务,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力争以富有成效的有意义的活动,在新的一年能有新的起色,创造新的佳绩,迎接吉林省林学会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的召开。
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元旦不久即为春节。在这里,我也提前恭祝各位秘书长新春快乐,预祝各位秘书长在新的一年能够取得新的业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