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学会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争做黄大年式
共产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7月5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吉林省林业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争做黄大年式共产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吉林直党〔2017〕25号)要求,动员全站会党员干部争做黄大年式共产党员,根据本站(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把深入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无私奉献,进一步增强站(会)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理念,营造想事、谋事、干事、成事的良好氛围,推动站(会)工作全面发展。
二、学习时间
2017年6月28日至7月31日。
三、参加人员
推广站(林学会)全体党员、干部。
四、学习内容
(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争做黄大年式共产党员”这一主题,支部党员进行交流讨论。
(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黄大年先进事迹,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争做黄大年式共产党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
五、活动安排
(一)7月初,完成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7月中旬,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相关精神。
(三)7月底,支部党员完成学习心得。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结合“两学一做”,全力推动活动的部署、开展和落实,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员干部意识的重要举措,确保做到支部党员干部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突出“争做黄大年式共产党员”这个重点,认真检视个人是否“对得起职务、对得起工资”这一基本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勤政务实重行,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到工作有干劲、岗位有贡献、创新有亮点,让领导和群众都满意。
(三)严格考核。将参加主题活动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结果运用。增强“学”的自觉,对黄大年崇高品格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明确“改”的方向,以黄大年同志为标尺,深入查找自身在爱国情怀、敬业精神和高尚情操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抓好整改落实。深化“做”的实践,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做合格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