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7〕7号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开展
2017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
2017年5月30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中国科协、吉林省科协对此非常重视,将于5月下旬开始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共同庆祝科技工作者自己的节日。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牢记使命责任,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科技工作者、尊重科技工作者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吉林省林学会决定紧密围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主题开展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重要意义
2016年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发出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号召,极大地鼓舞了我国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将载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技发展的史册。为纪念这一有着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根据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强烈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国务院2016年11月批准将每年的5月30日定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科技工作者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勇攀高峰,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的充分肯定,是对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新征程中,拼搏奉献、砥砺前行寄予的殷切希望。
二、紧密围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主题开展相关活动
2017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以“精忠报国、敢为人先、拼搏奉献”为主题,全省各级林学会组织在开展活动时,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全省林业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1.全省各级林学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单位特点和领域特色组织活动。举办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会员)表彰奖励活动,宣传报道优秀科技工作者(会员)的先进事迹;走访看望德高望重的老专家和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代表;集中开展个人会员发展工作;邀请青年科技工作者参加学会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2.挂靠在高校的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要聚焦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举办高校优秀科技人才表彰奖励活动,宣传报道高校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走访慰问高校科技工作者,听取对科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办跨学科学术交流、青年科技沙龙活动和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展览;利用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开展科普活动;举办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宣讲,邀请德学双馨的科学家作报告等。
3.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根据自身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技术创新竞赛、技术交流、企业科普、评选表彰企业先进科技工作者、走访老科技工作者等特色活动,塑造企业学会活动品牌。
三、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积极争取本单位、本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要做好活动的设计和策划,丰富活动内容。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努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公众了解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意义,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林学会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要突出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不得铺张浪费,不得过分追求形式。
4.认真做好总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总结典型经验,提出意见建议,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提供借鉴。
请各市州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于6月30日前报送2017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爱萍;联系电话:(0431)88626682,13604434175;电子信箱:280994348@qq.com;邮寄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吉林省林学会;邮政编码:130022。
吉林省林学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