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6〕23号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
面向社会公开征认挂靠单位的公告
吉林省林学会成立于1959年,是由林业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社会性学术团体,现有个人会员7668人、学会工作研究员55人、团体会员112个,内设6个工作委员会、1个奖励委员会、1个专家咨询委员会、11个专业委员会、13个实体分会,是发展林业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为适应社会组织改革需要,进一步扩大林学会覆盖面、提高影响力,让林学会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深层面发挥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认内设机构挂靠单位。
一、征认对象
凡在吉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涉林企业、事业单位,均可认挂相关专业委员会、分会。重点认挂林业科研院所、林农高等院校及所属院系、林业规划设计单位和实验示范基地、有关涉林企业等单位。
二、征认条件
征认省林学会专委会、分会挂靠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领导重视,对专委会、分会工作具有高度热情;
(二)能够提供专委会、分会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活动经费保障;
(三)具有与所认挂专委会、分会开展业务活动相应的技术力量;
(四)能配备专门负责专委会、分会工作的秘书长。
三、征认专业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认挂靠单位涉及的分支机构专业包括:森林生态、森林经理、森林经营、森林公园、森林病理、林业机械、森林昆虫、森林土壤、森林认证、森林消防、森林保险、森林保育、水土保持、城市森林、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芦苇、特种经济动物、食(药)用菌、观赏植物、药用植物、珍贵树木、经济果林、林下经济、杨树、红松、盐碱地治理、地板、木门、林蛙、林业职业技术培训、林业计算机应用、科技推广、科技传播、林产化工等。
四、认挂程序
认挂单位认挂省林学会分支机构,按下述程序办理:
(一)向省林学会提出认挂申请(原挂靠单位提交继续认挂说明),写明认挂专业名称、挂靠单位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名单;
(二)填报分支机构审批表;
(三)提报年度分支机构活动计划表;
(四)提报办公场所和活动经费保障承诺书。
省林学会收到上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理事会审议决定。
五、征认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止。
六、有关要求
(一)第十一届分支机构原挂靠单位,如继续认挂原分支机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放弃原挂靠关系。同时,鼓励原挂靠单位认挂其他分支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原十一届分支机构挂靠单位认挂。
(二)认挂单位可以选择一个专业认挂,也可以选择多个专业认挂,还可以另外自行推荐命名专业认挂;可以独家认挂,也可以联合多家性质相近单位共同认挂。
(三)认挂单位提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要立足本单位,面向全省,兼顾性质相近单位的人选占比,不能把分支机构建成挂靠单位内设机构。
(四)建立省会秘书处与认挂单位联系沟通机制,被确定为任挂关系的挂靠单位要定期向省会秘书处沟通工作,接受省会秘书处指导、服务,完成省会交办各项任务。
七、通联方式
此次公开征认活动,由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负责。通信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2411室;邮政编码:130022;联系人:杨琳;联系电话:0431-88626682,13654318999;电子信箱:jlslxh2405@126.com。
特此公告。
吉林省林学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3:吉林省林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年度活动计划表.doc
附件4:吉林省林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场所和活动经费保障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