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文件
吉林奖办〔2016〕1号
关于做好第九届长白山
林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延边州林管局,梅河市、公主岭市林业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白城市芦苇局,省林业厅各直属、附属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九届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的范围
由吉林省的科研人员主持完成,在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吉林省范围内通过鉴定的林业科技成果,均可参加申报、推荐。获得过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推荐本届长白山科技奖。
二、申报工作的组织
市(州)、县(市、区)的申报工作,由各市、州林学会负责组织并签署推荐意见。梅河市和公主岭市林业局的申报工作由梅河口市林学会和公主岭市林学会负责组织并签署推荐意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的申报工作,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负责组织并签署推荐意见。吉林森工集团的申报工作,由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负责组织并签署推荐意见。设有会员组的省直单位的申报工作,由各会员组负责组织并签署推荐意见。芦苇系统的申报工作,由芦苇分会负责组织并签署推荐意见,其中前郭县芦苇局的申报工作,由松原市林学会代为组织并签署推荐意见。厅机关附属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可直接向省林学会推荐。外系统的项目,可以直接向省林学会申报。
三、申报书的填写
申报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必须填写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推荐书可从吉林省林学会网站上下载。推荐书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上报推荐书的同时,上报推荐书的电子版(光盘、U盘)。
四、其他事宜
申报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涵;电话:0431—88626682;手机:13514306615。
通讯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吉林省林业厅2411室;邮编:130022。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奖励工作 长白山科技奖 第九届 申报 通知
抄报:吉林省科技厅
抄送:各市、州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会员组
吉林省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