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文件
吉林办技推〔2016〕41号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省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白城市芦苇管理局,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省林业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情况及推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加强建设,根据省厅主要领导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6年5月中旬至2016年8月下旬。
二、调研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林管、农林水利、林业畜牧)局,林业技术推广站,白城市芦苇管理局,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厅属各事业单位,有关乡(镇)林业站。
没有技术推广机构的,调研负责技术推广工作的科(处)室或单位。
三、调研方式
(一)采用现场调研和信息提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分区布点、市县乡覆盖和求真务实、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
(二)调研组所到单位,以座谈交流的形式进行调研,重点听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对林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调研组将深入乡镇林业站调研推广一线具体情况。
(三)参加汇报和座谈的人员要求:市(州)、县(市、区)林业(林管、农林水利、林业畜牧)局长、分管副局长,科技科(处)长、推广站长(没有推广机构的,负责技术推广工作的科室或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林业站长。
(四)无论调研组到或未到的地方和单位,都要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将本次调研内容和附件表格提报到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四、调研内容
(一)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工作经费来源、专项经费拨补及其使用情况;职能设置及其履职、工作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仪器设备等装备情况。
(二)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作用发挥情况,包括:总体规划和重点布局的参谋作用;项目建设和推广活动的监管作用;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的主体作用;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的主导作用;工作典型和示范样板的选树作用;科技专家和广大林农的连接作用;群众科技组织和林农技术员的指导作用。
(三)目前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症因分析。
(四)对依法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体系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活动,认真做好相关情况、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填写、分析、上报等各项工作。
(二)上报材料包括调研内容和附件表格。所有市(州)、县(市、区)林业(林管、农林水利、林业畜牧)局都要按本通知要求,实事求是撰写汇报材料,责成专人填写情况调查表。
(三)各项材料要形成电子文档,逐级上报。其中,县(市、区)材料上报所属市(州)林业(管)局;市(州)林业(管)局对本市(州)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将汇总材料及所属县(市、区)材料一并于5月31日前上报省林业技术推广站。各级上报材料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四)调研组所到单位,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包括调研内容和附件表格,一式五份,现场汇报时交调研组审阅。
(五)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市)的数据材料,仍按原行政区划及隶属关系上报所属市(州),并由市(州)汇总上报至省。
(六)省厅调研组所到市(州)、县(市、区)具体名单及行程,由省林业技术推广站另行通知。
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的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
邮 编:130022
电子邮箱:jllytg2015@126.com。
联 系 人:任宣百
电 话:0431-88626680,13843049088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