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6年3月27日见诸网络)
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密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有效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改革方向和重点,按照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总要求确定改革路径,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科协组织建设成为对科技工作者有强大吸引力凝聚力、能够为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不同形式高质量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基本原则
——加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带领科技工作者勇担创新发展主力军重任,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和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断强化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责任和担当,强化公共服务、当好桥梁纽带、夯实执政之基。
——密切联系群众。准确把握群众性这个根本特点,把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作为科协组织的基本职能,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积极联系引导科技相关社会组织,健全基层组织,扩大有效覆盖,增强代表性,建立联系科技工作者长效机制,把科技工作者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科协系统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群众、组织松散、能力薄弱、庸懒散浮拖等现象,坚决从体制机制入手,下大力气铲除上述问题滋生的土壤,改进机关作风、释放学会活力,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工作者与科协组织联系不亲、不紧等突出问题。
——强化学会主体地位。突出学会治理这一科协改革的关键环节,以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推进学会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学会在科协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坚持系统推进。强化顶层设计,以机关改革为切入点和引领,推动包括学会在内的整个科协系统的改革,科学谋划改革的整体推进和政策配套,注重学会改革和机关改革、科协系统上下改革的联动,加强各级科协组织落实改革任务的能力建设,推进工作平台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的示范功能,加快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并稳步推广,形成系统效应。
3.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群众的突出问题,所属学会发展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工作手段信息化、组织体系网络化、治理方式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加突出,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特色更加鲜明,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明显增强,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
增强科协组织的群众性,团结联系服务好科技工作者,必须切实克服“小众俱乐部”倾向,把眼光更多地投向基层,把力量更多地配置到基层,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构建畅通稳定的双向联系渠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科技工作者与科协组织联系不亲、不紧的问题,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1.提高科协领导机构中基层科技工作者代表比例,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扩大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一线人员的广泛性,来自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由目前的58%提高至65%左右,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三分之一,同时注重吸收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人物,减少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优化科协领导机构人员组成,来自基层一线的中国科协全委会委员比例由58%提高至70%左右,常委会委员比例由56%提高至75%左右。兼职副主席主要从不同行业领域有代表性的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中产生,实行轮流定期驻会制度。从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关学术机构择优选拔一名书记处书记驻会工作,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职级不与书记处书记职务挂钩,原则上在中国科协要干满一届。
2.深化科协机关改革,建立更直接服务基层的体制机制。改革中国科协机构设置,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年底前压缩至13个,事业编制2016年年底前精简至1120名左右。加大力量配备和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在压缩撤并部分直属单位的基础上重组成立直接面向基层科技工作者服务的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全国“双创”服务中心、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创新战略研究院、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等,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突出服务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职能。
3.拓宽干部交流成长渠道,培养有活力有能力的科技群团骨干。扩大中国科协机关与学会、地方科协的人员双向挂职交流规模与范围,科协机关和事业单位抽调一定数量干部到学会和学会联合体挂职锻炼,保留人事关系不变,任期一般不少于两年。机关留出10%-15%的局处级岗位,择优选拔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学会的科技工作者或管理人员挂职,择优选拔一批学会和地方科协工作人员到中国科协挂职,定期轮换。建立科协干部直接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与包括知名科学家在内的科技工作者广交朋友,经常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建议。
4.推动科协组织向基层延伸,扩大有效覆盖。推动科协组织向园区和企业延伸,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企业科协、园区科协或企业科协联盟等,重点在新经济组织建立科协,把创客之家等新型科技社团纳入科协,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推动科协组织向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延伸,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建立科协,支持大学生科协活动,根据需要建立高等学校科协联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科协组织向农村延伸,鼓励支持乡镇依托农技站建立乡镇科普协会,促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转型升级,为农民提供精准的科技推广和科普服务。加大对科协基层组织的指导力度,建设全国科协基层组织网,拓宽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联系渠道,让他们更多地了解科协组织、认同科协工作、参与科协活动。抓紧出台加强县级科协工作的意见,强化对基层组织的业务指导。
5.扩大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为科技工作者搭建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改革。拓宽学会参与公共科技服务渠道,及时了解、准确把握政府职能转移趋势,引导学会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市场竞争。紧紧抓住建立有效管用的监管体制机制这个关键,加强监管督查,及时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学会进行风险评估,切实防止监管不到位,推动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做到让中央放心、让政府部门满意、让学会和科技工作者有积极性,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6.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熟悉并习惯使用互联网的特点,加强建网、管网、用网工作,探索“互联网+政策服务”的工作模式,开展网上“建家交友”活动,科协各级领导实名上网,直接听取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呼声,提供政策服务,引导科技工作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努力成为可亲可信、知心知意的“科技工作者之友”。针对科协以兼职人员为主的组织特点,引导兼职科技工作者自觉树立兼职不等于业余的意识,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通过网络交流、视频会议等方式有效化解履职困难,加强工作联系。以学术交流为媒介,建设网上科技社团和科技社区,打造网络科技工作者联系服务平台,增强工作联系和情感交流。围绕做实做好“互联网+科普”工作,充分发挥“科普中国”的品牌作用,引导和帮助科技工作者向社会公众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依托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建设中国最大的科技人物专题网站,打造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精神殿堂和情感家园,着力塑造科技工作者之家的良好社会形象。
7.改革人才服务机制,助力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积极参与院士制度改革,努力提升作为两院院士推荐渠道的效能,扩大影响力。发挥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渠道的重要作用,积极举荐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荐更多优秀中国科学家进入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联系服务好在华外国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教协同。推动青少年科学实践活动向人才发现和培养转型,做好青年人才托举工作,推动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加强科技队伍科学精神培育,推动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在打击学术不端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设立“杰出科技人才”、“杰出工程师”等具有广泛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技界社会奖励,调动激发科技工作者创造活力和潜能。
三、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
学会是科协的组织基础,学会工作是科协的主体工作,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必须紧紧抓住所属学会这个牛鼻子,突出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这个重点,全面推进会员结构、办事机构、人事聘任、治理结构、管理方式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国家级学会与地方科协的协同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凝聚力不够、活力不强、组织松散等突出问题,真正把学会做实做强做好。
1.改革团体会员制度,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抓紧修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进一步完善科协团体会员制度,接受部分规模和影响较大、承认科协章程、工作积极主动的大型企业科协和高等学校科协作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支持所属学会重点发展个人会员,鼓励单位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加入学会,突出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强化学会的会员服务意识,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直接联系。探索建立科协会员分类服务和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会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审批程序,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深化学会治理结构改革,建设能负责可问责的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修改完善《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指导各级学会加强组织建设,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指导学会设立规模适中的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权责明晰的监事会、实体化的秘书处,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和学会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理顺学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关系。规范学会分支机构设置,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努力做到类型、数量合理适度,管理依法合规。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建立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挂靠单位与学会权责关系,扩大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的试点范围,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
3.健全完善学会治理方式,调动激发学会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指导学会研究制定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会议制度,督促学会领导机构按期换届,确保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职。优化学会领导人员构成,全国学会代表大会代表应主要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学会理事会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提高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支持学会人事制度改革,扩大专职工作人员聘任制试点,实行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推动秘书长职业化,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逐步规范在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兼职,明确兼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学会工作人员,调动激发兼职人员尽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学会办事机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学会社会服务良好行为规则,为学会依法依章程办事提供制度保障。
4.探索建立学会联合体,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和权威性。适应学科分化细化和交叉融合并存的大趋势,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体,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平等、民主的运行机制,确保学会联合体活动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加强对学会联合体的指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发现和解决问题,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学会联合体健康有序开展活动。
四、创新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机制
保持和增强科协组织的先进性,最重要的是解决资源积累不足、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强、平台支撑不力等突出问题,调动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在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方面的独特优势,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创新发展,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共同奋斗。
1.创新服务学术活动机制,优化学术环境。支持鼓励各级科协搭建高水平前沿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优化学术会议结构,既要举办大型综合性学术活动,服务科技工作者开展跨学科多领域研讨交流的需求,又要主动聚焦前沿目标,适当提高小型前沿高水平专题交流活动的比重,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水平,激荡自主创新的源头活水。深化科技期刊改革,坚持正确办刊导向,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引进吸收一批在国际上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专家进入科技期刊编委和审稿人队伍,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科技期刊。以互联网思维深化学术交流方式创新,使面对面的学术交流和依托互联网的线上交流相互补充,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学术交流的实效。
2.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引导学会助力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模式,联合科协系统力量加快建设“双创”服务云,建立互联互通的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资源整合,提高科技领域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学会和地方科协积极参与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及时总结创新驱动示范市的成功经验,引导学会创新资源融入产业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学会建立发展一批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特别是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以及重大科技专题、学科交叉前沿,加大协同创新力度,牵头成立区域性国际科技组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地方科协大力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引导海外优秀人才和创新资源向国内流动,吸引动员更多海外优秀人才和团队来华创新创业。
3.创新科学文化公共服务机制,建立普惠共享的现代科普体系。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搭建面向学会和地方科协的科普资源集成共享平台,共同开发适应社会需求、易于取用、便于传播的优质科普资源,大幅度增加科普资源供给。加大科普资源集成力度,推动中国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提升科技馆展品研发能力,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普资源的开发开放,引进海外优质科普资源。建设中国科学文化传媒集团,整合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普出版社和科技导报社以及丰富权威的科技期刊资源,打造拥有海量信息的科学数据集团和内容供应商。支持地方科协搭建精准推送科普服务平台,创新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模式,建立健全公民科学素质评价和共建责任制度,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科普服务产品。
4.创新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机制,建设开放高端科技创新智库。拓宽科协参与政治协商渠道,积极参与人民团体协商,规范协商内容、程序和形式,发挥好政协科协界委员作用,搭建服务科学民主决策的平台。打造小中心、大外围的科技社团智库体系,做实做强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依托学会联合体柔性布局一批虚拟专业研究所,依托有条件的地方科协建设一批智库研究基地,积极推动中国特色高端科技创新智库相关建设工作,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加强业务联系与人员交流,努力把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聚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加强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建设工作,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动态、规模结构、变化趋势等,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呼声,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扎实开展第三方创新评估工作,树立品牌、扩大影响,发挥好对学会和地方科协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扩大科协对外交流合作,发挥在人文交流中的生力军作用。
五、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
突出和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必须加强党的领导特别是学会党建工作,解决重业务活动、轻政治思想引领以及学会党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覆盖不广、工作层次水平不高等问题,通过建设强有力的学会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科技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1.改革学会党建工作机制,扩大组织覆盖。明确学会党组织功能定位,着力扩大学会党组织的覆盖范围,始终把学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学会办事机构层面普遍建立基层党组织,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在学会理事会层面设立党委或党建工作小组,发挥好学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作用;探索学会联合设立党组织,有效扩大党的组织覆盖,确保学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创新学会党组织运行机制,强化工作覆盖。创新学会党建领导体制,积极推动各级科协设立科技社团党工委,探索科协党组领导学会党的工作、科技社团党工委指导学会办事机构党建工作的新机制,理顺科协指导学会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学会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模式和保障机制,以促进学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为突破口,强化党的领导,实现工作全覆盖。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实施“党建强会”计划,积极探索通过党建促进学会创新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定期举办学会党建工作学习班、交流会,加强学会党建理论研究,增强学会负责人、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党性修养,树立学会党建活动品牌。
3.加强思想引领机制,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科协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党的工作贯穿到科协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密切关注、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领,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举办不同形式的国情研修班、读书班等,引导科技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把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政策服务作为科协的基本任务,及时宣传解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引导科技工作者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上来。
4.突出和增强先进性,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科技界持续开展“作精神文明表率”活动,大力宣传事迹突出的基层一线杰出科学家和优秀工程师,树立科技界的精神文明标兵,发挥其在引领和促进社会好风尚中的表率作用。以学会和高等学校为重点持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建立健全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加大对学术造假、成果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公布力度,以真善美抑制假恶丑,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弘扬正气,增强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