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6〕7号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召开
全省林学会工作会议暨“科普服务林改
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适时召开‘科普服务林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的要求及省林学会年初工作安排,决定召开全省林学会工作会议暨“科普服务林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6年4月7日上午9:00时在长春春谊宾馆召开,会期1天。2016年4月7日8:40时前报到,地点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0号(长春火车站前),电话:0431-88960171。
二、会议内容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国、省有关学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2015年全省林学会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16年全省林学会工作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为:
(一)“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先进典型经验介绍和“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表态发言;
(二)对5年来各地、各单位组织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省林学会工作特殊贡献奖获得者和2015年度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林学会秘书长和先进林学会工作者,第八届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进行表彰;
(三)总结2015年全省林学会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全省林学会工作;
(四)发展会员,收缴会费;
(五)衔接、落实《吉林林业科技》认刊事宜并收取订刊款。
三、参加人员
(一)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理事长(主任)、秘书长,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负责同志;
(二)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
(三)全省林学会工作特殊贡献奖获得者,第八届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代表;
(四)设在北华大学林学院和吉林农大园艺学院、中药材学院、菌物研究所等行业外单位相关分会的理事长、秘书长。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参会材料准备工作。除按《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对“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通知》(吉林会〔2016〕2号)要求准备材料外,长春、吉林、延边还须准备“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经验介绍材料,通化、白城还须准备“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表态性发言材料。安排延边州林学会秘书长张伟年在大会上介绍经验,在准备单位发言的同时,准备个人发言材料。所有材料,必须重点突出,内容简要,长度控制在10分钟以内。各地参会发言材料,须于3月15日前报大会筹备组审定。
(二)抓紧组织报名及有关材料报送工作。各级林学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会报名组织工作。大会将发展新会员,评选优秀学术论文。请务于3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新发展会员名单及参评论文报至省林学会秘书处。
(三)由于会议时间安排较短,内容较多,因此务请各位参会代表于4月7日8:40前办完报到手续,9:00准时开会。
(四)会议期间,各单位要上缴2016年会费,收取2016年《吉林林业科技》订刊费。
(五)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刘爱萍,林涵;联系电话(传真):0431-88626682,13604434175,13514306615;电子信箱:jlslxh2405@126.com。
(六)按照有关要求,此次会议不安排住宿,不安排宴请,不安排酒水,不收取会务费,不发放纪念品,午餐为自助餐。
特此通知。
附:参会人员回执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学会工作 科普服务林改行动 总结表彰 会议 通知
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2016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