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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召开全省林学会工作会议暨“科普服务林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6-02-24 [下载]



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6〕7号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召开

全省林学会工作会议暨“科普服务林改

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适时召开‘科普服务林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的要求及省林学会年初工作安排,决定召开全省林学会工作会议暨“科普服务林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6年4月7日上午9:00时在长春春谊宾馆召开,会期1天。2016年4月7日8:40时前报到,地点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0号(长春火车站前),电话:0431-88960171。

  二、会议内容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国、省有关学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2015年全省林学会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16年全省林学会工作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为:

  (一)“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先进典型经验介绍和“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表态发言;

  (二)对5年来各地、各单位组织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省林学会工作特殊贡献奖获得者和2015年度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林学会秘书长和先进林学会工作者,第八届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进行表彰;

  (三)总结2015年全省林学会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全省林学会工作;

  (四)发展会员,收缴会费;

  (五)衔接、落实《吉林林业科技》认刊事宜并收取订刊款。

  三、参加人员

  (一)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理事长(主任)、秘书长,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负责同志;

  (二)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理事长、秘书长;

  (三)全省林学会工作特殊贡献奖获得者,第八届长白山林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代表;

  (四)设在北华大学林学院和吉林农大园艺学院、中药材学院、菌物研究所等行业外单位相关分会的理事长、秘书长。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参会材料准备工作。除按《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对“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通知》(吉林会〔2016〕2号)要求准备材料外,长春、吉林、延边还须准备“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经验介绍材料,通化、白城还须准备“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表态性发言材料。安排延边州林学会秘书长张伟年在大会上介绍经验,在准备单位发言的同时,准备个人发言材料。所有材料,必须重点突出,内容简要,长度控制在10分钟以内。各地参会发言材料,须于3月15日前报大会筹备组审定。

  (二)抓紧组织报名及有关材料报送工作。各级林学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会报名组织工作。大会将发展新会员,评选优秀学术论文。请务于3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新发展会员名单及参评论文报至省林学会秘书处。

  (三)由于会议时间安排较短,内容较多,因此务请各位参会代表于4月7日8:40前办完报到手续,9:00准时开会。

  (四)会议期间,各单位要上缴2016年会费,收取2016年《吉林林业科技》订刊费。

  (五)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刘爱萍,林涵;联系电话(传真):0431-88626682,13604434175,13514306615;电子信箱:jlslxh2405@126.com。

  (六)按照有关要求,此次会议不安排住宿,不安排宴请,不安排酒水,不收取会务费,不发放纪念品,午餐为自助餐。

  特此通知。

  附:参会人员回执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学会工作 科普服务林改行动 总结表彰 会议 通知

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2016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