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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学会关于赴台举办第七届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6-02-16 [下载]


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6〕5号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赴台举办第七届

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会员组,省林业厅各直属、附属事业单位林学会会员组,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由吉林省林学会与台湾森林休憩保育协会(以下简称“两会”)共同创办的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以下简称“两岸论坛”)已成功举办6届。“两岸论坛”自2010年创办以来,架起了两岸林业学术交流的桥梁,密切了两岸林业科技工作者的关系,在两岸多地间引起强烈反响,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经报请省林业厅同意并省科协批准(吉科协发外字〔2016〕4号),2016年将继续组团赴台举办“两岸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赴台活动内容

  (一)与台湾森林休憩保育协会等共同举办“第七届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

  (二)拜会台湾森林休憩保育协会,洽谈、商讨续签合作协议有关事宜;

  (三)考察台湾大学实验林管理处溪头森林游乐区、阿里山森林公园,了解台湾自然资源保护有效模式,学习、交流森林栖息地、游乐区建设经验;

  (四)参访台湾林业试验所、台湾林业发展史馆,考察台湾植物园,学习、交流和分享台湾林业科研最新成果及林业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经验;

  (五)参访台湾大学生物资源暨农学院森林环境暨资源学系暨研究所,商讨开展两岸林业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可行性;

  (六)考察垦丁、知本、太鲁阁、野柳地质公园等森林景观区,了解台湾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科学实践,分享、借鉴台湾森林公园建设经验;

  (七)考察罗东林业文化园区、福山植物园保护区、淡水河红树林自然保留区、坪林台湾油杉自然保留区以及太平山、马告等森林游乐区,了解台湾环境保护的有效模式和做法,学习、分享台湾林业文化园区、自然保留地和林业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经验。

  二、赴台人员构成

  本届论坛由吉林省林学会派员带团,成员由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有关会员组技术管理人员组成,人数控制在12人左右。

  三、赴台活动时间

  在外活动时间(含往返)7天。出团时间为5月12日,返回时间为5月18日。论坛举办地:台北。出发(返回)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四、赴台活动费用

  本次赴台活动费用预定额度1.5万元(最后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由各派员单位负担。根据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20日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此次赴台活动经费,请依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赴台报名事宜

  (一)凡有意赴台参加活动的会员,需向省林学会报名。

  (二)报名时提交:①赴台申请表1份;②大陆地区人员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1份;③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保证书;④赴台人员审查表2份;⑤个人简历1份;⑥2吋白底彩照2张;⑦任职证明(由单位出证,本单位人事部门也可)1份;⑧学历证明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⑩学术研讨论文1份(并将电子文档传至jlslxh2405@126.com)。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在提交相关材料的同时,请按要求将赴台费用直接汇给吉林省林学会,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龙兴支行;账号:221000642018010016680。省林学会收到汇款,方视为报名有效。

  (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由于办理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过时不候。

  (五)有关具体事宜,可与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林涵同志联系,电话(传真):0431-88626682;手机:13514306615;电子信箱:jlslxh2405@126.com。

  (六)有关表格,请到吉林省林学会网站“管理文件”栏目“表格与其他下载”子栏目下载。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术活动 森林保育经营 台湾 第七届 通知

 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2016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