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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省林业生态科普旅游的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吉林科技网 时间:2015-12-08 [下载]




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省

林业生态科普旅游的指导意见


(吉科协发普字〔2015〕20号,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5年12月8日印发) 





  生态科普旅游是将生态科普与生态旅游融为一体的专业特色旅游活动。加快发展生态科普旅游,把生态科学的普及教育融合于生态旅游活动之中,便于激发公众对生态科学的兴趣、促进公众对生态科学认识理解、满足公众在旅游中对生态科普的需求,有效的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加快发展生态科普旅游,有利于丰富生态旅游产品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质,增加生态旅游产业效益,进而促进传统林业的绿色转型,实现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推动生态科普与生态旅游的有效结合,发挥旅游景区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培育和打造我省生态科普旅游的特色及其品牌,现就加快发展生态科普旅游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为指导,通过生态旅游与生态科普的有效结合,培育打造生态科普旅游产业,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科学文化和旅游休闲需求,营造讲科学、学科学、爱自然、保生态的浓厚氛围,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保护我省生态资源永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通过“十三五”期间的努力,构建起以20个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森林、湿地自然景观为主体,以林业科研基地、林业企业等为补充的生态科普旅游网络体系,打造形成5-10条成熟且特色鲜明的生态科普旅游线路、5个省级生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20个重点科普旅游基地,开发建设覆盖所有重点基地每个景点的以科普导览为代表的系列生态科普服务设施。同时,大力培育生态科普旅游市场,扩大生态科普旅游规模,创新生态科普旅游手段和方式,提高生态科普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在全国科普及旅游行业内基本形成吉林特色生态科普旅游的品牌。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生态科普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1.开展生态科普旅游资源调查,创建生态科普旅游景区。省林业厅和省科协联合开展生态科普旅游资源调查工作,摸清生态科普旅游资源情况,绘制全省生态科普旅游地图。联合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科普旅游景点科学内涵挖掘整理工程”,编写生态科普旅游指南。着力规划打造一批科学内涵丰富、景观特色鲜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生态科普旅游景区。

  2.加强生态旅游景区科普设施建设,完善科普教育功能。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旅游景区,在认真挖掘每一个景点科学文化内涵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实施介绍本景区的综合性科普展厅、展室建设及科普长廊、科普解说步道、科普标识标牌、科普声像屏等设施建设,丰富景区科普元素,营造景区科普氛围,提高科普教育硬件功能,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争创省级生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

  3.加强生态科普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科普服务软实力。各生态旅游景区要加强对景区管理人员、导游和解说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科普旅游工作人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他们结合旅游场所实际开展科普旅游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以及讲解科普知识的能力。同时,积极招募社会科普志愿人士加入生态科普旅游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新型现代的志愿科普服务机制。利用科协组织的人才优势,组织专家学者深层次挖掘科学编写生态科普旅游导游词,努力提升各地科普旅游景区解说系统的科普质量,积极促进导游讲解科学性和趣味性的有机统一。

  (二)打造生态科普旅游产品品牌

  1.着力开发特色生态科普旅游项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围绕林业生产特色,支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林业种植、加工等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时节、不同主题,设计开发各具特色的科普旅游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涉林企事业策划推出林业生态、林业经济、林业发展等集展示性、互动性、体验性于一体的生态科普旅游项目。

  2.大力开展生态科普旅游宣传活动。各级科协、林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林业科技活动周、结合植树节、湿地日、荒漠化日、爱鸟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及重要节日,推介生态科普旅游,组织开展“生态科普一日游”、“生态科普旅游摄影、征文”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广电媒体、手机新媒体、纸质传媒、网络等各种宣传平台和途径,加大生态科普旅游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3.积极开发特色生态科普旅游商品。各级林业、科协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富有科普教育特色和科学文化创意的生态科普旅游体验商品、科普玩具、科普动漫游戏、科普旅游纪念商品等,极大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科普旅游消费需求。

  (三)提升生态科普旅游科技含量

  1.推动生态科普旅游产业科学发展。支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林业科普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降低旅游能耗、减少碳排放。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倡导低碳旅游方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将科学精神、科学理念贯穿于旅游的各个环节,提高旅游业科学发展水平。

  2.建立生态科普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12301旅游热线平台,建立健全生态科普旅游资讯发布系统,完善生态科普旅游服务功能,发展科普旅游电子商务,提升生态科普旅游信息服务水平,实现网上预订、市场营销、旅游电话咨询等公众语音服务。在景区为社会公众提供集旅游信息与科普信息为一体的查询、导游、导购等基础信息服务。

  3. 提高新媒体技术在生态科普旅游产业的应用和推广。积极利用手机、视频终端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开展生态科普旅游服务,通过二维码等方式引导公众便捷参与,开通生态科普旅游微博、微信,实现线上线下科普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实现科普旅游的泛在、精准、交互式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林业厅、省科协生态科普旅游协调工作机制,协调推进生态科普旅游的建设和发展。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把生态科普旅游发展纳入当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林业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支持生态科普旅游的具体措施,推动生态科普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抓好落实实施。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生态科普旅游工作调研,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林业生态旅游景区,要制定具体的开展生态科普旅游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提出时间节点和进程,强化责任,保证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并根据服务对象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拓展、丰富生态科普旅游的内涵和外延。

  (三)加大扶持力度。省林业厅、省科协整合项目资源,共同推动全省生态科普旅游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共同推进我省生态科普旅游品牌的打造。各地要加大对生态科普旅游的设施建设、品牌塑造、形象宣传、市场促销、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投入。同时,积极联合社会力量投入生态科普旅游,开发研制与科普旅游相关的科普产品,争取多元化的科普旅游投入。

  (四)开展创建表彰。省林业厅和省科协将联合组织开展吉林省生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创建活动,开展优秀科普导游员(志愿者)、优秀生态科普旅游项目评选活动、优秀生态科普旅游展教品的评选奖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