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吉林林业科技》
在林业学术评价中的独特作用
——在吉林省林学会准确把握科技期刊学术评价作用座谈会上的讲话
吉林省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吉林林业科技》总编辑 王志新
(2015年12月11日)
同志们: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林业科技发展和学术繁荣,提高林业科技期刊的学术质量、学术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林业科研成果传播行为,优化林业学术生态,迫切需要准确把握林业科技期刊在林业学术评价中的独特作用。
《吉林林业科技》是全省林业唯一一份科技期刊。多年来,始终秉承“三个服务”办刊方向和“四个成为”办刊宗旨,立足本省,放眼全国,不断调整期刊定位,严格规范编审程序,打造精品栏目,塑造品牌形象,努力提高办刊质量和期刊水平,使之真正成为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技交流的平台,成为传播林业科技信息、推广先进林业技术成果、进行林业科技评价的主要载体,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省内外有关期刊评价认证机构的普遍关注和认可。
但是,《吉林林业科技》在林业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始终不够清晰,在论文学术质量、信息传播时效性以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与省内外、国内外同行业相比始终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期刊建设,提升《吉林林业科技》传播科技信息、推广研发成果、促进技术创新、繁荣学术发展、服务林业建设的能力,是新时期林业科技期刊工作面临的严肃课题。而要破解这样的课题,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如何把握和发挥好科技期刊在学术评价中的独特作用问题。
2015年11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准确把握科技期刊在学术评价中作用的若干意见》(科协发学字〔2015〕83号),分三大方面10个问题对科技期刊学术评价功能作用进行了具体阐述。我们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国家五部委这10条,结合我省林业实际,畅谈感想体会,查找差距不足,梳理问题所在,剖析症结根源,研究提出对策,为科学理解、准确把握和切实贯彻落实五部委10条意见提供参考。
刚才,大家都说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下面,我也想借此机会,谈点我个人的体会和看法。我想讲这样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期刊学术评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大家的发言中不难看出,今天讲科技期刊的学术评价问题,包括我在内,都感觉既新奇又陌生。所谓新奇,是想为什么在当下纸媒体向网络媒体发展融合的多媒体时代,才想起强调期刊的评价功能。所谓陌生,是觉得过去很少涉猎这个问题,即使是期刊的总编,也很少强调期刊的评价功能。这就从另一个角度暴露出林业学术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我觉得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没有把学术评价工作摆上日程。请问各位,大家这些年看到这方面的意见、规定了吗?没有!有过研究这方面的议题吗?也没有!反正就我知道,没有谁专门就学术评价问题开过什么会、搞过什么座谈,出过什么规定。那么,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一个时期以来,甚至在吉林林业的历史上,没有重视过学术评价问题。
二是,评价多以鉴定和评奖形式出现。科技管理中,常常把重点放在科研项目上,放在科技成果鉴定上,往往把评价寓于鉴定之中,以鉴定代替评价,诸如“国内先进”、“国内领先”等等。成果鉴定后,常常以是否获奖、获得哪一级奖为评价标准,但毕竟获奖成果多为少数,更多成果得不到接续评价。
三是,鉴定评奖多以行政部门为主导。学术评价的本质是对某一研究成果的科学评判。但由于以行政部门为主导,必然体现机关意志,往往带有主观色彩,第三方价值得不到体现,使学术评价的客观性打了折扣。
四是,鉴定专家多由成果完成人提名。多数参加鉴定专家与成果完成人之间直接或间接熟悉,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联系,虽然有关主管部门对专家人选会加以审查,但少有被否现象发生,以至于多数成果都能通过鉴定,并给予很高评价。
五是,成果鉴定后去向缺乏管控考核。多数成果鉴定后被锁进卷柜,而能够进入推广转化环节的成果寥寥无几,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的林业科研成果就这样被尘封起来,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六是,论文评价常与职称评定等捆绑。纵观我省林业,没有形成独立的论文评价体系,而只是在技术职称评定以及拔尖人才、杰青、突贡等评选时有所涉及,即使此时,也常常以论文发表在哪一级刊物、影响因子几何以及是否获奖、获得哪一级奖来评价,往往忽略学术评价的基本规律即同行评议功能的把握。
以上这些问题,虽算不上全面,也不一定抓得很准,但至少可以告诉我们,学术评价工作的确不被重视,的确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种种问题存在。这就提示我们,是到了该提起学术评价的时候了;同时也要求我们,必须敢于正视问题,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让科技期刊在学术评价中发挥出本来的光亮和应有的功能作用。
二、期刊发挥学术评价作用的内涵要求
《吉林林业科技》是集中记录保存、传播交流林业科研成果的基本载体和主要平台,是不断发现、培养林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渠道,也是全省林业科技发展、学科建设的风向标和林业科技软实力的基本标志与象征,在推动林业科技创新中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
学术评价是《吉林林业科技》期刊的一项基本功能。对一项林业科研成果所形成的成果报告、研究文章,通过同行专家外审评议,判断其学术水平和创新价值,进而决定是否发表,进行传播交流。这是对林业科研成果的一种客观检验,也是林业科技工作者获得同行认可、学术认定和社会认同的重要途径。合理使用科技期刊的这一学术评价功能,对于切实解决当前期刊作用发挥不足、学术评价不被重视、成果转化程度较低、科研水平亟待提高等诸多问题,有效发挥科技期刊对林业科技进步的助力推动作用、对现代林业发展的促进支撑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按照国家五部委10条意见要求,准确把握和切实发挥科技期刊在林业学术评价中的特殊作用。
第一,应当坚持林业科研成果首发作用。《吉林林业科技》作为林业原始创新的重要平台,虽然无法与一些“国家级”、“重体量”、“大名气”科技期刊相比,但在全省林业系统确系唯一,对推动全省林业科技创新发展举足轻重。有必要采取倾斜政策和有效措施,引导、支持优秀林业科研成果在《吉林林业科技》发表。这不仅便于全省林业科技工作者第一时间获取资料、利用成果,有助于优秀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也有助于我省林业科研成果无缘登陆“权威期刊”、滞后发表省外期刊问题的解决,增强《吉林林业科技》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林业科研机构和林业科研资助机构对重要林业科研成果在《吉林林业科技》期刊发表的管理机制,将其作为项目结题验收、考核评价的先决和必要条件。对没有在《吉林林业科技》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不予结题、验收,成果不予鉴定、报奖。
第二,应当发挥林业学术评价把关作用。保证学术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学术评价意见的准确、科学,需要通过严格、有效的形式来把控。《吉林林业科技》期刊的稿件编审机理,恰恰是这一功能得以有效展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实现过程。强调《吉林林业科技》在林业学术评价中的把关功能,必须重视发挥同行专家的评议作用。为此,应当进一步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形成公正、客观、严格、规范的论文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严格编辑出版环节,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从源头上严把论文审定关,确保学术评价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同行专家特别是小同行专家的质量控制作用,切实提高专家编审的审稿质量和效率。同时,应当积极倡导、大胆探索专家学者参与办刊和出版工作的有效实现形式,努力吸收、引进一批既精通林业专业知识、又熟悉期刊发展规律的专家学者进入审稿队伍,参与刊向确定、主题策划、内容审议等重大办刊活动。这是实现期刊评价、专家把关最为直接有效的途径。
第三,应当增强林业学术发展推动作用。《吉林林业科技》作为原创发表交流的载体和平台,能够客观地记录林业科研生产的过程和成果,科学地展示林业科技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及其智慧结晶。从这一角度来说,《吉林林业科技》具有启迪科学思想、拓展科研潜力、提升科研质量效率的重要助推作用。看到并有效把握好《吉林林业科技》对林业学术发展的这种推动作用,就目前来讲,当务之急是加强内容策划和约稿、组稿工作。这是《吉林林业科技》长期以来的短板所在,也是未来科技期刊发挥学术助推作用必须面对和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就目前来讲,策划手段,对于社会性、综合性较强的期刊来说用得比较好,活灵活现,有滋有味。但对于自然科学的期刊来说,用得就不很普遍,也不得心应手。因此,必须看重这一环节,注重把策划引入到学术期刊办刊中来。重点放在内容策划上,放在科研方向引导上。而要实现科技期刊对科研工作的引导作用,就要及时把握住前沿科技信息和学科发展动态,及时发现和发表林业科技前沿创新成果,及时评述有突破性、创造性、建树性的林业学术新观点、新论断、新成就,激励发明创造,促进人才成长,为推动林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第四,应当加强林业学术传播主导作用。科技期刊联结并推动科技创新从生产到传播的各个环节。强调发挥《吉林林业科技》在林业学术传播中的主导作用,就要积极参与本学科领域的各种重要学术活动,让《吉林林业科技》有机嵌入林业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科研开发的全过程;就要加大网络传播力度,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手段,强化数字出版工作,探索新型出版方式,推动纸媒体与网络媒体的有机融合,实现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的融合发展,大大提高林业科研成果、技术信息的传播质量和效率。探索实行林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建立林业科技成果公共资源库,逐步将林业科研成果在发表的一定期限内上传存储到开放的公共资源库中,实现林业科研成果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加快科技期刊出版业态的变革,逐步实现从传统出版传媒向现代出版传媒的战略转型,推动《吉林林业科技》从简单的编辑出版向多元的知识服务的方向转变。
第五,应当把握林业学术伦理监控作用。《吉林林业科技》作为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也同其他科技期刊一样,对学术论文的原创性有着十分苛刻的要求,对论文作者的不端行为具有一定的预警、监督和纠错功能。在学术竞争日趋激烈、科研走向日趋高深的今天,加强期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抵制和惩戒,维护学术诚信制度,创造良好学术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必须强化期刊自律功能,建立期刊伦理规范,使《吉林林业科技》真正成为倡导科学道德、弘扬优良学风、荟萃先进成果、培育优秀人才的一片净土。日常工作中,应当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严格的制度措施,进一步优化遴选程序,强化期刊和论文质量监控机制,保障期刊编辑质量和出版质量;应当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现机制和惩戒制度,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代写代发等学术不端行为,采取退稿、撤稿、一定时间内限制发稿以及公开通报等多种措施,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减少并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应当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将作者的不端行为,记录个人诚信档案;应当加强期刊编审出版人员教育管理,落实科技论文发表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审查制度,保证每一篇入刊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
三、期刊实现学术评价作用的对策措施
其一,加强编审队伍建设。队伍建设的核心是提升素质。素质建设的首选渠道是建立正常的培训机制。按照国家新闻出版人员岗位要求,定期参加编辑培训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和编辑水平,在编出合格期刊的基础上,努力向期刊编辑的更高境界发展。落实编辑出版职业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按照改善编辑队伍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有关要求,吸收懂专业、懂编程的“双懂人员”充实林业科技期刊编辑队伍。探索实行编辑人员聘用制,建立体现编辑特点的职业晋升晋级发展通道,形成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落实评价考核制度,建立期刊编辑奖惩机制,形成绩效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体系,激发编辑的敬业精神和创新动力。支持和鼓励编辑深入林业科研一线,走向实验室和学术会场,实现由文稿编辑向实践采编的转变。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建设一支学术视野开阔、办刊理念先进、专业基础扎实、运营手段科学、管理能力增强的复合型林业科技期刊编辑队伍。
其二,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实行期刊评价,关键是对现行学术评价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为此,必须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改变现行学术评价片面规定期刊等级和论文数量等简单化、绝对化做法。针对教学、科研和技术人员等不同主体、不同需求的个性化和创新性特点,实行期刊论文与其他多种科研成果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重视科研成果创新意义和应用价值,弱化学术评价中的功利色彩,从重视论文数量向重视成果质量转变,从看重影响因子和期刊等级向看重论文创新意义和社会价值转变,尽快打破“科研跟着影响因子走”的怪圈,引导科技人员静下心来、躬下身去做学问。定期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吸引省内外优秀林业科研成果在《吉林林业科技》发表,推进林业科技期刊健康发展。
其三,加强期刊质量建设。影响《吉林林业科技》期刊质量的核心和根本问题是论文水平不高,高质量论文的外流现象严重。解决当前优秀论文外流问题,吸引高层次研究人员论文回流,关键是要打造能够反映现代林业科研水平的高质量期刊。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实际措施,加强期刊质量建设,加快形成社会影响力。加强审稿环节,改变以往专家审稿“执掌生杀大权”的单一作用,推行审稿服务,让作者通过专家审稿提高论文撰写水平,让审稿专家从论文中吸取创新知识,提升稿件编审质量。完善稿件审阅与评议机制,合理确定审稿周期,科学规范编审流程,赋予专家编审一定的内容删改权、调整权,提升期刊用稿质量。实行专家编审动态管理,建立外审专家库,对长期“只看不改”、“只提意见不动手”的外聘专家,适时进行必要调整。建立期刊稿件同行评价机制,从制度上消除编审人员人情顾虑,有效避免人情稿现象。高度重视期刊文稿的信息含量,大刀阔斧删减无实质意义的啰嗦语言、不必要的过程赘述,精简语言表达,提倡使用短小精炼的语句、句式。当然,也不以篇幅、版面限制作者,只要是为文章主题服务,允许详尽内容表述。如此,既可以把科学问题讲清楚,也可以避免抄袭造假问题的发生。发挥林业科技社团的学术优势和智库作用,允许、鼓励和支持学会参与期刊主办与编辑出版,加快林业科技期刊水平整体提升进程。注重论文发表的时效性,探索实行提前在线发表。以期刊名义举办专业学术活动,召开各类专题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争鸣,提高学术交流宽容度,发现、吸引优秀稿件。加强科技期刊传播渠道和手段建设,探索纸媒体向网络媒体转移、融合,逐步适应期刊出版市场竞争需要。
其四,重视刊文社会效益。科技期刊具有学术评价的作用,反过来,正确的学术评价导向也会影响科技期刊的发展。期刊学术评价,不能简单以科技论文多少、影响因子大小为评判依据,更要看科技成就、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林业的周期长、见效慢,完成一篇好文章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因此,在利用科技期刊进行学术评价的过程中,应当充分重视科研成果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等综合效益,避免单一论文评价所带来的功利性色彩;不能拿着国家的投入发了文章了事,而不去过问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更不能以论文评价取代学术评价和科研考核。当然,也要重视论文评价本身的作用。如果连一篇论文都写不好,又怎么能说明你的科研能力强,怎么能证明你的成果贡献大?这里必须引起重视的是,要采取有效措施,阻断学术论文商品化的问题,绝不能让论文成为商品,跟利益挂上钩,使学术失去其纯粹性、纯洁性。
其五,实行学术分类评价。科技期刊发挥学术评价作用,绝非简单的论文评价,而是对论文所展示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这就存在不同领域里的成果其特点不同的问题,客观要求分类对待,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基础性研究,可以通过专家评价论文的方式来进行;而对于先导性项目,可以考虑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方式来实现。也就是说,学术评价不能只有一个出口,不能只用一把尺子,不同学科应当采用不同的标准去评价,既要看科技期刊的影响力,更要看研究成果的科学内涵以及一项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科学意义。学术评价工作由学会组织等社会第三方来做,更能显示其客观性和公正性。这就要求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在学术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尽力避免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学术评价所带来的行政色彩,杜绝学术评价中非学术因素的干预。
其六,完善学术评价机制。学术评价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实现学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研效益的最大化。为此,必须对现有学术评价制度与机制进行改革,建立学术评价正面引导和创新激励机制,创造自由宽松的科研学术环境,引导和培养科研人员的内在科研动机。恰当运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遵循科学、合理、公正、严谨、可靠的原则,努力实现评价标准多元化、评价指标科学化、评价体系综合化。
同志们,发挥科技期刊的学术评价作用,目前才刚刚提及,还处于探索阶段。希望大家能以国家五部委10条意见为指导,继续进行深入研究,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为切实做好全省林业科技期刊评价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我的话说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