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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学会关于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5-01-08 [下载]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推选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管委会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会员组:
  根据吉林省科协通知,启动2015年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林业行业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由吉林省林学会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和条件
    1.按照《中国二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吉林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需要者向省林学会秘书处联系人索取)以及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推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增加透明度。
    2.被推选的人选应为本会会员,具有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
    3.注重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和长期工作在二程技术一线的科技专家。
    二、推选要求
    1.各推选单位应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被推选人年龄(按增选年当年6月30日为计算的截止日期)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凡已合计连续3次被推荐(提名)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停止1次候选人资格。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5.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材料要求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一式1份,《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5份,其中原件1份(上述表格需要者向省林学会秘书处联系人索取);
    2.被推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电子文件。
    4.报送材料除须签字的内容外,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材料一般不退还,如需退还请注明。
    四、报送方式
    1月25日前,将被推选人的材料报送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包颖
    通讯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2410室
  联系电话:0431-88626680
  电子信箱:jlslxh2405@126.com
  邮政编码:130022
 
                                                       吉林省林学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