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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征集集成和推广林下经济实用技术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4-11-20 [下载]

 
 

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技推〔2014〕3号
 

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吉林省林学会
关于征集集成和推广林下经济实用技术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技术推广站、林学会,长白山管委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林学会会员组,省林业厅各直属、附属事业单位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林学会会员组,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这是国家加快林业转型发展、建设现代林业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国办意见》强调,发展林下经济必须着力加强科技服务,加快先进实用技术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推进林下经济集约化、标准化;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在科技咨询、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各级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和林学会组织担负重要责任。省林业技术推广站和省林学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林业实用小技术、小工艺、小方法(以下简称“三小技术”),进行编辑、加工、集成,将其作为2015年全省林业技术推广和林学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内容,在全省推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凡实施林下经济发展的地方和单位,均可提报相关“三小技术”。提报对象,既可是单位,也可是个人;既可是国有性质,也可是集体或个体性质。只要是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工艺、方法,都可以提报。
    二、征集类别和条件
    此次征集活动,分为林下植物栽培、林下动物养殖、林下经济产成品加工生产等三大类。每一项“三小技术”必须在本地、本单位栽种、养殖或加工生产,且取得成功。虽在本地、本单位投产但没有取得成功的技术措施、方法工艺等,不能作为“三小技术”提报。一个品种的“三小技术”,在不同地方、单位或同一地方、单位不同立地条件,只要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成型的、有效的,都可以独立形成一项技术进行提报。
    三、征集组织和提报
    此次征集活动,由各级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和林学会负责组织。站会合一的,两家一并部署落实;站会分设的,分别负责各自系统征集工作。各县(市、区)征集工作完成后,上报市(州)站(会),由市(州)站(会)统一上报省站(会)。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按隶属关系提报(省直林业局可直接向省站(会)提报)。长白山管委会、吉林森工集团和省直属附属事业单位,直接上报省站(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直报省林学会。
    从事沟系承包经营的林农以及林下经济产成品加工业户的征集工作,由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技术推广机构(林学会)负责组织,“三小技术”完成后,可以报当地组织单位,也可以直报省站(会)。
    所有“三小技术”一律提报电子版。省站(会)电子邮箱:jlslxh2405@126.com
    此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
    四、征稿体例和要求
    (一)稿件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实施具体地点;
    3.项目实施日期;
    4.项目规模,其中种植类包括面积(以公顷为计量单位)、株数,养殖类包括种群、头数,加工类包括产量等;
    5.经济效益,包括总效益、年均效益(以万元为计量单位);
    6.适宜条件,包括立地类型、气候条件、环境要求等;
    7.市场前景,包括现状和前景预测等;
    8.技术要点,其中:种植类从种苗到栽培、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储管等全过程,养殖类包括养殖、繁育、病防、出栏等全过程,可以是全程一条龙技术,也可以是单个环节技术;
    9.作者简介与通联方式,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出生年月、电话、手机、QQ、微信、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二)体例格式
    1.页面大小,上下左右页边距分别为3.7、3.1、2.8、2.8,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2.字体字号,项目标题2号黑体(居中排),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其他均为3号宋体;
    3. 图表格式,图表题小5号黑体(居中排),表内(图标)小5号宋体。
    (三)字数要求
    “三小技术”重在短小精炼,一般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00字。
    (四)有关附件
    1.如技术已授予专利,附专利号及其专利证书复印件。
    2.每个技术项目要附现场实景照片(1~3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迅速行动起来,确保把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在林业生产实践中应用、创造的“三小技术”全面征集上来。
    (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不仅本单位要组织人员动手撰写“三小技术”,还要发动具体从事林下经济有关人员、专业大户和林农典型,帮助他们总结成功做法、理清操作要领、提炼技术要点,把具有发展前景和推广价值的“三小技术”全部总结提报上来。
    (三)要立足基层,眼睛向下,着力总结林业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成型技术、工艺、方法,切记不要提报未经生产实践应用的技术,特别是不要从书本上摘抄现成技术,本着文责自负原则,一经发现从书本摘抄稿件,一律不予采纳,并视情节和影响大小,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四)基层稿件上来后,各市(州)林业技术推广站、林学会应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和修改,按本通知要求规范文本、图表体例格式,经专家审改后,统一报省站(会)。
    (五)在向省站(会)提报稿件的同时,每个市(州)推荐1名专家编审(最好是对此次征集活动有突出贡献的站(会)人员),担任全省《林下经济实用技术》一书的编委。其他地方和单位,视“三小技术”提报数量、质量情况,决定编委聘任。对在此次文稿征集、书稿编辑以及成书发行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可以视贡献大小聘任为《林下经济实用技术》一书的副主编;极其特殊贡献者,还可聘为第三、第四主编。
    (六)为加强具体工作联系、指导,省林业技术推广站、林学会指定包颖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联系电话0431-88626680,手机17804308658,QQ3099445047,邮箱by110640101@126.com 。指定“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群(280031392)”为此项工作专门联系群,有关事宜可以通过此群沟通联系。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技术推广  实用技术  征集  集成  通知
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2014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