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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新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在中国林学会第十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4-01-16 [下载]
在中国林学会第十一届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
吉林省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王志新
(2014年1月16日)
主持人,吉林发言。
我是吉林省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参加今天的大会,总的感觉是迟来的感动。所谓迟来是说,这次大会本来早就该开,因为按中国林学会章程规定,每5年一届,而第十届却干了11年;所谓感动是说,在这11年里,第十届理事会的的确确干了很多事情,让人很振奋、很感动。印象最深、最突出的,如每4年一届的全国林业学术大会,已经办成了一大品牌;科普服务林改行动,是全国独创;还提出科普“六进”,包括开展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创建活动等;《林业科学》期刊上得很快,越办越好,不仅在国内,在国际上也具有一定影响力;还有梁希科技奖,从设奖到细化项目,迄今已经发展到多个奖项。这些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值得第十一届理事会继续继承和发扬广大的。
当然,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让人颇感遗憾。比如报告中说11年间共派出160个团组900多人赴外开展学术交流考察活动,成绩很大,但据我了解没有基层学会人员参加,至少没有吉林。这不能不说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情。省厅的其他处室,都可以有机会参加对口司局组织的赴外活动,而学会干部就没有这样的机会,确实令人不解。
下面,说说对章程修改的一些想法:
一是,应当把“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写进去,积极做好社会化服务工作。这是今后学会工作的主攻方向。
二是,应把学术交流与科技咨询分开。中央把智库职能赋予学会,主要体现在开展决策咨询上。
三是,将“科普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章程。这是因为,生态文明已经作为“五位一体”的国家策略,作为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林业服务的林学会,理应以此为己任,明确任务,并为此做出积极努力。
四是,开展国际交流内容不全,还应包括港澳台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是,单列“发现、培养和举荐人才”,因为各级学会人才聚集,理应承担起这样的职责,事实上我们也一直在做。
六是,把“科技评价、林业工程师认证”等职能写入学会业务范围,这些职能本应是社会组织的职能。
七是,会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是我的一贯主张和观点,中国林学会领导到吉林调研时我也提出了这方面的意见。不要人为地把会员分成三六九等。将会员分成“普通”、“高级”不合适。
此外,看过整章,没有看到办会原则。作为官办学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参与中心,理应成为学会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会员为中心,以活动为载体,向改革要出路,靠创新谋发展等,都应作为林学会的办会原则写入章程。如果连所坚持的原则都没有,那么我们的工作和活动就会失去基本的遵循。
以上这些意见,仅仅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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