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文件
吉林会〔2014〕5号
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
“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管委会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总公司,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省林业厅各处室、各直属附属事业单位:
生态建设离不开科技的支撑。科普是林业科技最直接、最有效的传播途径。为扎实推进《吉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林业科学技术的新需求,开展林业科技普及、推介、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中去,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做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组织
组织者:吉林省林业厅
实施者:吉林省林学会,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三、行动期限
与《吉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期相同,自2014年起,至2020年止,行动期为7年,全程跟踪服务。
四、行动内容
(一)技术集成
针对不同任务、不同地区的科技需求,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工作者,对现有林业实用技术进行筛选、集成,编写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实用技术资料,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发放,促其学习和应用。重点加强区域优良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的集成、创新与高效利用,努力在降低栽培难度、缩短繁育周期、提升产出价值上狠下功夫,最大程度地提高林地生产力。
(二)技术培训
针对全省三大区域生态建设的不同特点,采取分区、分期、分批举办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培训技术骨干,培养本土专家,全面提高广大林业职工的科学素质和技能。
(三)技术咨询
充分利用林学会专业门类齐全和专家云集、技术密集的特点与优势,构建服务生态建设专家库,并进行网上公示,实行资源共享,形成网上专家咨询系统,开展远程技术咨询、疑难问题会诊等多项网上服务,为基层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具自由度的全天候技术支撑。
(四)技术推介
组织基层林业科技工作者、本土专家和林农,采取分区域、按类型举办小规模林业适用技术研讨会、实用技术推介会等形式,开展专题研讨、推介活动,突出主题,研讨、推介技术,总结成功经验,交流不同做法,改进和完善相关技术措施,促进林业科学经营。
(五)期刊传播
充分利用《吉林林业科技》这一载体,开设面向基层的林业实用技术专栏,积极组织刊发林业生产实践中最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森林保育技术、经营利用技术,剖析典型案例,推广成功做法,引导全省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与正确利用取向。
(六)指导服务
适应基层所需,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林业科技上山下乡活动,做好科技帮扶工作,组织有关林业专家,深入基层开展现场指导,具体回答和解决在林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技术问题。
五、行动实施
(一)制定方案
由省林学会(推广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召开启动大会
以省林业厅名义,适时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实施。
(三)建立督导考核机制
由省林学会(推广站)组织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调度情况,分析问题,推进实施。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核,通报结果。
(四)表彰奖励
行动结束后,以省林业厅名义召开表彰奖励大会,对组织力度大、行动效果好、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省厅成立“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孙光芝担任,副组长由省林学会秘书长、省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王志新担任,成员由科技、造林、资源、种苗、保护、森防、湿地、防火、治荒、计划、财务、人事、宣传等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学会(推广站)。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实施和日常考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分工到位、组织人员到位。
(二)落实责任。建立“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责任体系。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管委会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会员组,省林业厅各直属事业单位林学会会员组的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理事长为直接责任人,秘书长为具体责任人。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也要做好本专业的服务工作,其理事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秘书长为具体责任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工作任务目标管理。凡完成年度“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各项任务目标的,由省林学会(推广站)通报表彰;凡未完成年度“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各项任务目标的,由省林学会(推广站)通报批评。
(三)部门联动。各有关处室(单位)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参与到“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中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大力配合,形成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活动等各种载体,开展林业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充分激发和调动起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和各方力量服务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社会营造起“科普服务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筹措资金。省厅设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专项,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管委会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总公司,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省林业厅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此项行动,多渠道筹措科普经费,为顺利实施“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提供必要保障。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科技工作 科普服务生态 行动 通知
抄送: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长白山管委会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会员组,省林业厅各直属事业单位林学会会员组,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