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专家在林学会组织体系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吉林省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王志新
多年来,专家对省林学会支持很大,一些专家为完成林学会的工作倾注了不少的心血。应当说,无论是学会工作还是期刊工作,目前之所以有很大跨越,在国家、在省里有很高声誉和影响,与各位专家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对有些工作来说,如果没有专家的参与,也就不会有现在的质量和水平。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这些年在依靠专家方面做了不少的努力,一些工作也因此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总体来说依靠的层面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大,层次还不够深,迫切要求我们来探讨如何进一步拓展层面、加深层次和拓宽渠道、加大力度的问题。
一、关于“参与意识”问题
学会和专家,如同鱼和水,谁也离不开谁。学会如果没有专家参与,在学术方面的各项活动就不可能上水平、上层次,所做的学术工作也就失去了它的示范作用和引导意义。专家如果离开学会这个平台,其用武之地就会受限,再高深的学识和建树也很难得到充分施展。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两者结合,相互依靠,相互利用,实现双赢。这里所说的利用,不是指那种目的不存、渠道不正的“利用”,而是你利用我的平台,我利用你的学识,共同的目标是引导学科发展、推动科技进步。
实现这一要求,除了学会方面要牢固树立依靠意识以外,更为重要的是专家也要有参与意识,也要积极一些、主动一些,对学会交办的事情,能够认真、负责地去做,特别是能够按时完成任务,这对于学会来说很重要。过去就有因为专家接受任务以后迟迟交不上答卷而将要开展的工作一推再推的问题,还有因专家至今没有完成省林学会交办的任务而使这一工作到今天也没能得到开展的问题。由此带来的后果,不只是一个课题、一件事情没办那么简单,而是直接影响到了林学会的工作部署,影响到了学会在会员、在领导中的信誉和形象。因此,必须诚恳希望并提示专家,既然选择了林学会这样一个平台,就要真正把林学会当成家,增强参与意识,树立依托理念,想家之所想,急家之所急,给家以帮助,为家解难题,真正做到以会为家。这既是学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专家成名的一大捷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林学会既是汇聚专家的地方,也是造就名家的地方,很多知名专家都是通过这里才名声大震的。也就是说,林学会不仅具有“吸引专家、依靠专家”的属性,也具有“举荐专家、造就名家”的功能。对此,希望专家们都能有足够认识,充分利用林学会搭建的平台,展示成果,传播知识,推广技术,引领方向,为繁荣林业学术事业,推动林业科技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关于“实现形式”问题
具有了较强的参与意识之后,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参与的问题。以往专家参与学会工作,通常体现的是学会一方的主动性、积极性,譬如林学会出题目,请专家来回答;林学会搞活动,请专家来参加;林学会设奖项,请专家来审评等等。这固然是过去成功、现在使用、未来推崇的不可舍弃的很好方式,但也有一个在巩固、坚持以往方式基础上的充实、完善和发展问题,更有变林学会主动为学会和专家双主动、变一个积极性为两个积极性的问题。那么,如何调整思路、打开视野、拓宽渠道、拓展方式,实现专家的全方位参与呢?笔者认为应当从这样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拓宽专家来源渠道。以往眼睛盯着的几乎全是行业内专家,使用的全是在职专家,这不能不说是资源的一大浪费,因为很多知名专家存在于行业外,现实工作中感到薄弱的专业,其专家就在退休人员之中。还有就是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近几年来各地涌现出来的专业大户,譬如养娃大户、种参大户等等,他们所拥有的实践经验和独特技术,即使是在有名的专家那里,也有其难以与之媲美之处,这也是他们技术上的专属和独享。因此,今后组建专家库,除了充分吸收行业内专家入库之外,还要把视角投向行业外,注意吸纳系统外的专家进库;除了重视发挥现职专家的作用之外,还要注重发挥退下来专家的作用,使处于休眠状态和存储起来的“余热”也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除了更多选择科研、教学等正规专家之外,不可忽视有关私营民营业主、专业大户等实践者、土专家的作用,使他们在一些专业领域的特殊技能也能“出谷现世”、为我所用。总之一句话,就是要广拓“才源”,聚贤进会,进一步活跃会内学术氛围,增强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推动林学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拓展专家参与方式。传统的专家参与学会活动的形式,一般仅限于林学会召集一种方式,这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一个积极性的问题。要发挥学会和专家两个积极性,就要改进以往方式,积极探索专家参与学会工作新的有效实现形式。一要变交办为请办。专家除了自觉接受并按时完成学会交办的事情之外,也要围绕所在专业领域当前所要解决的重点技术问题,主动向学会沟通、立项,设题研讨、交流,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二要变协办为主办。专家通常分布在不同的专业领域,分属于林学会的某个分会或专业委员会。以往更多情况是省会下达任务,分会协办,唱主角的总是省林学会。今后改进的方向是,要把更多项目放下去,让分会来搞,使所在分会的专家能够真正从附属的协办角色,迅速转变为主导、主办位置,这对于更好发挥专家在所办活动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三要变参与为领衔。无论是协办还是主办,也不管是开大会还是搞活动,都要让专家唱主角、做主演,以专家为台柱,让专家当领衔。作为专家本人,也要有这样的意识,自觉转换角色,努力从思想深处和行动上改进参与方式,增强主持意识,当好领衔人、主导者。为了实现这样的转变,省林学会有必要在专家管理上有些新的说法,譬如推行首席专家制度,建立专业学科带头人制度,实行资深专家认证制度,建立知名专家举荐制度等等,通过设立一系列制度规范,为进一步发现、培养和举荐专家,实现学会和专家在更高层面上的合作,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三是拓深专家参与内容。实现专家价值,更好参与学会活动,就要从原有一般性参与向深层次参与转变,使其在更深层面上发挥作用。这必然要求专家在现代林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在影响林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特别是对正在实施的对全局举足轻重的大的工程项目,提供更具实践意义、参考价值和权威性的意见与建议。履行好这一职责,需要学会和专家携起手来,开展大型专题调查研究活动,组织深层次专家咨询研讨活动,形成分量重、含金量高的调研报告和咨询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过专家的这些活动和成果,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专家的价值,也可以使林学会这一新社会组织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林业经济强省宏伟目标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展现,利家利会,实现双赢。
三、关于“科学态度”问题
让专家在参与学会活动中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也有一个正确发挥专家作用的科学态度问题。为此,必须在包括专家在内的所有林业科技工作者中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努力提高林业科技工作者的科学创新能力,促进林业科技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首先,讲求学术道德。有这样几点需要引起注意和把握:一是开展研究前,应当事先进行查新,如有引用他人成果的情况,应当在研究报告中如实标出。二是在课题申报、项目设计、数据采集与分析、公布成果、确认参与人员贡献等方面,应当诚实客观、实事求是,不能搞假数据,不能乱挂名。三是正确对待学术批评和质疑,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四是合作完成的成果,不应单方面对外发表、发布。五是要正确对待科研活动中的利益关系问题,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次,力戒学术不端。学术不端是这些年来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媒体上不断曝光的学术造假、抄袭、剽窃等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在林业也不好说没有。但不管有没有,都应当提个醒,以引起大家的足够注意。相信林业的专家是纯洁和高尚的,林业的成果是实实在在的。虽然主观上不会去弄虚作假,但也要防止客观上出现问题。这里也希望专家们不要为了异己蝇头小利而失去“儒家”大雅。虽然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专才,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为利益所动,不为人情所累,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高风亮节,两袖清风,努力做一名优秀的林业科技精英。
第三,加强学术监督。中国科协设有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全国学会、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实施监督。依照这一体制,省林学会对全省林业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问题负有一定责任。履行好这一职责,省林学会将建立会员学术诚信档案,对涉及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记录,同时监督科学道德规范执行情况,接受相关方面举报,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必要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全省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都应以发展科技事业、繁荣学术思想、推动林业进步、普及科技知识为使命,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林业经济强省目标为己任,努力坚持真理,尊重规律,严谨崇实,勇于创新,坚决恪守职业道德,切实维护科学诚信,为在全省营造起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本文刊于《吉林林业科技》201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