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碱地治理的技术管理措施
王志新
(吉林省林学会,吉林 长春 130022)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盐碱地治理的运作机制、建设模式、技术措施,、提出了建立系统化的组织实施体系、实行工程化的技术恢复措施、采取利民化的权属获取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形成社会化的主体经营方式、建立法制化的政策保障机制、推行产业化的长久发展模式等多项技术管理手段和措施。
关键词:盐碱地;植被恢复;技术管理措施
总结盐碱土植被恢复的成功实践,核心是运用工程化管理方式,构建林草复合植被。其主要技术管理手段和措施如下:
1 建立系统化的组织实施体系
突破过去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对盐碱地治理进行统一规划,确定林业部门组织、协调,农、牧、土、水及计划、财政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自上而下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组织实施体系。
2 实行工程化的技术恢复措施
制定近自然植被恢复的技术路线,针对不同地类,采取“封、造、补、种、改”等多项技术措施,促其自然恢复。一封:以围封为主,实施围封禁牧,建设工程围栏,分片隔离,常年管护。二造:实行适度的乔灌混交、林草间作,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草本植被的萌发和生长创造良好小环境。三补:对植被盖度在15%—30%的的碱斑地块,实施翻松,补播适宜的多年生草种,人工增加草地盖度。四种:对植被盖度15%以下的退化草地,或全面整地,播种碱茅,或进行羊草容器苗移植,直接恢复羊草群落。五改:对治理后植被盖度已达到80%以上,但经济价值较低的生态草地,实行全面或局部改种多年生经济价值较高的草种、树种,提高土地生产力。
3 采取利民化的权属获取方式
针对盐碱地权属关系混乱、产权不够清晰的实际问题,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核心,分别采取不同方式落实治理土地:一方面,采取租赁经营的方式获取盐碱地的治理权。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与急需治理的盐碱地乡村(农户)签订盐碱地有偿治理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证,进而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另一方面,通过搞利益分成的形式获取盐碱地的治理权。经盐碱地所有者同意,由经营者投资治理的盐碱地,从有收益开始,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按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4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大面积治理盐碱地,最大难题是资金来源问题。成功的做法是:以国家投入为主,积极利用相关林业扶持政策,将治理工程区纳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争取大部分国家投入。同时,广泛募集社会资金,采取优惠政策,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引导农民投资。
5 形成社会化的主体经营方式
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推进经营主体社会化。具体采取三种方式:一是自主经营。对国家投资或社会认治建设的生态草地,建设单位或个人有能力经营治理的,允许其自主经营,制定严格的验收标准。二是捐资经营。对无偿捐赠资金,由有关基金负责管理,资金投向和治理结果定期公布。三是滚动经营。将治理好的生态草地,有偿转让给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经营,回收的资金再投入治理,实现资金滚动使用,良性循环。
6 建立法制化的政策保障机制
研究制定盐碱地认治优惠政策,按照“谁治谁有、谁投谁得”的原则,依法保护治理者的收益权、转让权、赠予权和继承权。将盐碱地治理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强化刚性约束,为确保其规范化推进、法制化管理提供保障。强化行政执法功能,组建相应管护稽查机构,建立健全相关执法监督体系,为有效实施盐碱地管理保驾护航。
7 推行产业化的长远发展模式
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长远要求,立足盐碱地治理形成的草资源优势,培育草业发展链条,从草的生产、加工,到畜牧养殖、畜产品加工,努力形成产业集群。一方面,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大力开发草的经济价值,调整种草品种,栽植经济灌木,发展养殖业,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组建草产业集团等方式,大力发展草业深加工,带动畜牧养殖和草原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改变传统草地利用方式。
*本文刊于《第二届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论文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