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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组织应努力在“科技服务林改”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1-01-15


学会组织应努力
在“科技服务林改”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吉林省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王志新


    发挥学术组织作用,做好“科技服务林改”工作,是林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对各级林学会组织的必然要求。
   
一、充分认识“科技服务林改”的重大意义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中央的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林改,做到了“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从根本上解决了集体林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产权归属不清、经营主体不实、经管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使农民真正成为了山林的主人,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加快农民增收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然而,多年来形成的 “一旦栽上树就再也无人问津、任由其自然发展”的集体林经营做法和“靠山吃山、严重缺乏护山养山意识”的小农思维定式,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束缚着人们的思维,面对分到手的山林资源,很多林农打起了“砍树换钱”的主意。如不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正确引导,将会给集体林业带来“空前的灾难”,无法实现“还林于民”、“青山常在”的林改最终目标。在这种情况下,迅速引导林农树立“靠山护山、得林养林”意识,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面对“全面铺开、扎实推进、逐步深入”的林改新形势,十分有必要强调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使广大林农育好、管好和用好分到手中的森林资源,引导其走上科学经营森林之路,促进“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林改目标的实现。开展“科技服务林改”工作,就是按照国家要求,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产权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生产目标多极化、服务对象分散化”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提高乡村林业生产力和集体林地产出效益,为实现“科技兴林、兴林富民、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首先,“科技服务林改”是科学经营森林资源的迫切需要。分林到户之后,林农素质差异很大,想法各不相同,这对本就很少采取过科学措施和技术手段进行经营的乡村林业来说,无疑更加不利。如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尽快使脆弱的乡村林业迅速硬朗起来,当务之急和至关重要的是引入科学经营理念,加大科学经营措施,努力提高乡村森林经营的科技含量。而要实现这一要求,迅速启动并强力推开“科技服务林改”工作,理应成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乃至各级政府的首选措施。通过强化科技的支撑、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引导乡村林业走上“越采越多”、“青山常在”和“永续利用”的经营发展目标。
    其次,“科技服务林改”是加快农户兴林致富的必然选择。实行集体林改,广大林农成了山林的主人,急切期待从经营林地中获得更多收益。然而,这种想法随着林权证的取得和山林的真正到手,越来越真的变成了一种“期待”。原因是他们在“种什么”、“怎么种”和“如何管”、“怎样用”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面前无从下手、不知所措,迫切需要“科技上门”、“技术指导”。通过开展“科技服务林改”工作,针对林农经营山林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加以科学指导,使科技与需求紧密结合,有利于提升林农对林地的科学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和林地生产力,加快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
    第三,“科技服务林改”是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发展现代林业,建设林业经济强省,必须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大幅提高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份额,担起兴林富民强省的重任。乡村林业是全省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林业产业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全省林业产业建设水平。通过开展“科技服务林改”工作,将有力地推动“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延伸林业产业链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林业产出效益,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实现林业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
     此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辟了林业建设的又一片天地,也为林业科学研究和应用开辟了又一个空间,为林业科技工作提供了重大契机。通过“科技服务林改”工作,动员组织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面向乡村、面向林农、面向最基层森林经营单位,进行科研选题,开展科技攻关、创新与服务,加快科技与生产的直接对接,接受林业生产实践的有效检验,不仅有利于科技人员树立发展现代林业的新观念,而且有利于形成科技面向生产的新机制,促进科研与生产、成果推广与应用转化的不断创新与发展。
    二、积极探索“学会服务林改”的有效途径
    “科技服务林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一定轻松,虽然不见得很难,但也要有适合的载体和管用的抓手,推动起来才容易奏效。从我省林业的实际出发,就林学会组织来讲,当前应当着力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搞集成。说得直白一点就是编资料,即编写林业科普读物。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林改地区的科技需求,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工作者,对现有林业实用技术进行筛选、集成,编写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实用技术资料,向林农发放,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促其学习和应用。
    二是搞培训。针对林改后乡村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分区、分期、分批举办乡村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乡村林业技术骨干,培养乡土专家,然后再由他们开展面向广大林农和森林经营者的培训,进行现场指导,直接为林农服务。
    三是抓示范。按照“推广一项技术、优化一片森林、搞活一个乡村、致富一方农户”的思路,选择既有代表性又有积极性的林改乡、村和农户,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先进林业实用技术和优秀林业科技成果示范,努力打造科技兴林的样板。
    四是建平台。充分利用林学会专业门类齐全和专家云集、技术密集的特点与优势,构建服务乡村林业专家库,并进行网上公示,实行资源共享,形成网上专家咨询系统,开展远程技术咨询、疑难问题会诊等多项网上服务,为林农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具自由度的全天候技术支撑。
    五是办期刊。充分利用《吉林林业科技》这一载体,开设面向林改地区和广大林农的实用技术专栏,积极组织刊发广大林农最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森林培育技术,剖析典型案例,推广成功做法,引导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
    六是搞研讨。组织林改地区林农,采取分区域、按类型举办小规模研讨会的形式,开展专题研讨,每次突出一两个主题,交流一两项技术,总结成功经验,交流不同做法,改进和完善相关技术措施,促进科学经营。
    七是下林间。适应基层所需,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做好科技帮扶工作,组织有关林业专家,深入乡村农户和林间地头,实地查看,现场指导,具体回答和解决林农在林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技术问题。
    当然,“科技服务林改”的渠道不仅限于此,还有许多有效的方式、途径值得探索和发掘。
    三、切实强化“科技服务林改”的保障措施
    如果说林改成功的秘诀靠的是高位推动的话,那么“科技服务林改”也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此,必须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
    一要强化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科技服务林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成立“科技服务林改”工作领导机构,把“科技服务林改”列入重要议程,作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推进林业经济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人员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适时启动开展“科技服务林改”行动年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和各方力量服务林改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社会营造起“科技服务林改”的浓厚氛围。
    二要建好队伍。加强乡村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稳定省、市、县、乡四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推广队伍服务林改的能力。充分发挥林业科技社团的助推作用,立足学术组织自身优势和特点,赋予相应职能,交办力所能及的工作,积极组织其参加到“科技服务林改”的活动中来,为乡村林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要政策扶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科技服务林改”活动的正常开展,努力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倾斜,为全面开展“科技服务林改”工作创造条件。激发和保护林改后社会各界对林业投资的热情,拓展林业科技的融资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增加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投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科技服务林改”工作,既是全省林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林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林学会的各级组织,都应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科技服务林改”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做好林学会服务林改的各项工作,努力发挥好林业学术组织在“科技服务林改”中不可替代的助推作用,力争以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有意义的活动,服务林改,为推动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向深入,做出积极努力。

    *本文刊于《吉林林业科技》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