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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学会在创先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2-03-05

吉林省林学会在创先
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林学会工作,充分发挥林学会组织的作用,根据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和2月23日召开的视频会议精神,吉林省林学会决定在创先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建设年活动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强组织、增活力”和“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学会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增强其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服务现代林业建设、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目标是:①支部堡垒作用得到提升,创造意思增强,影响作用扩大,核心能力提高;②支部基础工作得到巩固,队伍建设加强,活动步入常态,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③学会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内部结构科学有效,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林业作用突出。
    为搞好建设年活动,省林学会提出八项具体推进措施
    一是加大组织发展力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凡具备党员条件的,都要积极培养,争取早日吸收入党;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也要抓紧组织培养工作。本年度内,计划发展1名党员,使党员覆盖率由现在的50%提高到75%。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工作。完善支部建制,健全组织、纪检等支部委员设置。暂时不具备独立设置的,采取“一马双跨”、“多担挑”等方式解决。本年度内,计划调整支部委员设置,除支部书记外,将组织委员与纪检委员合设。
    三是顺畅组织管理关系。借鉴“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经验,坚持隶属于挂靠单位党组织的体制,理顺与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党组织的多重管理关系,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本年度内,按照属地原则,进一步明确省林学会党支部隶属省林业厅机关党委,同时接受省科协、省民政厅党组织的管理,并按照三方要求,结合本会实际,开展党的活动。
    四是开展创先争星活动。根据《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制定切合本会实际的具体标准,并按标准开展争创“星级党组织”活动,努力做到晋位升级。本年度内,通过加强建设、开展创先争星活动,力争达到“五星”党支部定级标准。
    五是创新组织活动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破解社会组织党员管理方式单一、教育内容单调的难题,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发党员参与活力。本年度内,除按照要求参加省林业厅机关党委、纪检部门、人事部门、工会组织和省科协、民政厅组织的各项党的活动外,继续坚持“季度工作例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讲评会”的有效做法,探索建立“周三党员学习日”、“ 周五文体活动日”制度,不定期开展党员谈心、思想交锋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展、反腐教育片,组织参加旨在陶冶情操的各种文体活动。
    六是健全学会工作制度。围绕“创新活动载体、促进科学发展、发挥学会作用”的要求,建立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推动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本年度内,拟通过开展活动和调查研究,完善会员管理办法、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信息专报制度,健全学会工作研究员管理制度,建立决策咨询报告制度,提出林业科技思想库建设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学会管理,使林学会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
    七是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一是针对“后林改时代”广大林农对林业实用技术的迫切需要,深入扎实推进“科普服务林改行动”,并根据年度任务要求,在普及技术、开展培训等方面要有所侧重和深化。本年度内,普及推广10项林业实用技术,建立2个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培训200名乡村林业技术骨干,组织10场次林业实用技术咨询对接活动,林业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12%。二是继续做好社会化服务职能转移承接工作,并在科技奖励、标准制定、对外交流等方面有新起色,在参与林业社会化分工中提升学会服务能力。本年度内,完成第五届长白山林业科技奖励活动,启动第六届长白山林业科技奖励工作;制定2项技术标准,即通过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发布实施《鸡树条荚蒾种子》地方标准,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查验收并发布实施《移山参生产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组织科技人员赴台开展林业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举办第三届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③开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做好“三帮扶”工作。本年度内,按照“三帮扶”的统一安排,选派一名副秘书长,带资金和技术进驻敦化市大桥乡于家上村,帮助开展生态治理和村屯绿化,完成村屯绿化和4条浸蚀沟生态整治任务。
    八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吉林省林学会在创先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落实各项推进措施。支部书记、组长对建设年活动负总责,支部委员、副组长负责建设年各项活动和任务的具体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