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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学会“科普行动”又有新举措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2-08-01
省林学会“科普行动”又有新举措
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科普行动”),是省林学会适应后林改时代要求,为广大林农和乡村林业生产单位服务、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的一项重大举措。行动实施一年来,得到全省各地的积极响应,受到广大林农和乡村林业生产单位的普遍欢迎,收到初步效果。为切实做好2012年工作,推动“科普行动”走向深入,省林学会日前呈请省林业厅同意,就深入实施“科普行动”提出三个方面16条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科普行动”作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关键措施来抓,纳入全局工作盘子,一并安排部署和检查考核。“科普行动”领导小组必须有一名局级领导任组长,并将这项工作的好坏作为对其进行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凡将此项工作落实给林学会的,要以林业局名义赋权确职,为各级林学会组织开展“科普行动”提供职能保障。
二是抓好任务落实。着力抓好乡村林业实用技术集成工作。按照5年普及推广10~25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的要求,各市州每年至少集成2~5项技术,编印成册,发给林农,并作为技术骨干培训教材。培育、建设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必须贯彻“推广一项技术、优化一片森林、搞活一个乡村、致富一方农户”的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积极性的林改乡、村和农户建点,并按要求进行建设和考核。从乡村林业的实际特点和现实需要出发,把技术培训重点放在乡镇林业站和林农大户上,放在提高广大林农从事森林保育经营的基本技能上,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地乡村林业发展的实际技术问题,不断提高其培育、保护和经营森林的技能。充分利用省林学会网站开设的“科技服务林改”网上咨询平台,积极组织专家开展远程技术咨询、疑难问题会诊等技术服务工作,为林农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具自由度的技术帮助。大力开展乡村林业适用技术研讨、交流和推介活动,面向林农,立足当地林业发展,有重点、分区域、按类型进行,总结成功经验,交流不同做法,改进和完善相关技术措施,促进乡村林业科学经营。认真抓好乡村林业适用技术传播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拿出一定资金订阅林业科技期刊,免费向林农发放;暂时无力为林农免费提供期刊的,也要积极争取对林农订阅林业科技期刊给予适当补助。适应林改地区的实际需求,有侧重、不定期地开展林业科技下乡进村活动,组织有关林业专家,深入乡村农户和林间地头,具体回答和解决林农在林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技术问题。各市州林学会至少选择一个村作为各自帮扶点,实行定点帮扶。通过科技扶持和技术帮助,引导林农尽快走上兴林富民的路子。
三是强化推进措施。把实施“科普行动”由一般学会工作上升为林业行政工作来认识和对待,纳入行政责任体系进行考核和奖惩。凡未完成“科普行动”任务指标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各级林学会是“科普行动”的具体实施机构,负有组织协调职能,必须把“科普行动”作为林学会的刚性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积极筹措行动经费,为确保其深入实施提供保障。依托乡镇林业站,建立林学会会员组,完善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普工作网络。对各地开展“科普行动”情况,要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工作实施。对重要指标任务,要进行重点督办,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对定期调度的工作进展和有关任务落实情况,要采取适当形式,在全省进行通报。实行“科普行动”年度讲评制度。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的,由省林学会给予通报表彰;凡未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的,由省林学会给予通报批评。凡迟报甚至未向省厅做出“科普行动”专题报告的,不得评选各类先进。“科普行动”实施期满,由省厅召开总结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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