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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技师学院出台贯彻落实具体意见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2-04-06

省林业技师学院出台贯彻落实具体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技师学院林学会工作,切实发挥林业职业技术培训专业委员会和学院会员组的作用,根据《吉林省林学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学会工作切实发挥林学会作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全省林学会工作会议要求,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于2012年4月4日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出台具体意见:一是开展好“大学习、大宣传、大落实”活动。召开会员大会,组织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若干意见》,吃透精神、把握精髓,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面向基层、面向师生员工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林学会在全省林业“三大体系”建设中所起的作用,并积极参加林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若干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二是履行林业科普基地职责,大力开展面向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开展林业企业职工和林区下岗职工、待业青年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林业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把加强科普工作作为提升林业科学素质的关键环节来抓,时刻不忘职责,工作不辱使命,坚持科技服务林业、林改,开展林业科学技术学习、普及、推广、交流与合作工作,传播先进科学的思想和方法,促进林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将林业科技知识送到课堂、送到企业、送到村镇,努力提高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的科学素质。三是发挥林业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和会员组的作用,开展林业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牢固树立以科技繁荣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理念,把开展学术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活跃林业学术思想,为学院办学当好参谋,促进林业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院师生员工都要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兴趣爱好选择课题,积极参加研究活动,在全院形成开展林业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活动的良好学术氛围,促进学院由“学习型”向“研究型”转变。四是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支持林学会开展正常活动。学院党委将林学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迎接十八大为党旗增辉活动”,结合其它工作对各党支部、各部门进行考核。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支持林学会组织发挥“服务林业事业发展、服务林业科学素质建设、服务林业科技工作者”的功能,促进各会员认真履行会员义务,行使会员权利。同时,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按时收缴会费。开展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咨询工作。积极参加省林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学会创新能力和活力,把会员组建设成为林业职业教育研发与创新的主力军、先进林业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的主渠道、广大科教人员成长与成才的平台,为推动林业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现代林业和林业经济强省建设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