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林学会制定“三大活动”工作计划
根据全省林学会工作会议精神,延边林学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学会工作切实发挥林学会作用的若干意见》工作计划。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阶段(3月中旬) :全省林学会工作会议结束后,学会秘书长立即向林管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和《若干意见》精神,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及时向林管局相关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传达《若干意见》精神,增强这些单位和部门对林学会下一步工作的了解,主动参与林学会的各项工作。下属各林学会和会员组按照会议要求,分层次进行宣传。第二阶段为学习阶段(3月中下旬):学会秘书长率先学习《若干意见》,在精读原文、吃透精神、领会精髓的基础上,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以及林管局学会会员认真学习《若干意见》,每位参加学习的同志基本做到通读全篇、把握实质。下属各林学会和会员组按照会议要求,及时、有序组织学习。第三阶段为落实阶段(3月下旬—10月):在全面领会《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林业发展实际,以林管局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学会工作指导意见》,就《若干意见》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工作目标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指导基层各林学会和会员组开展下一步的学会工作。下属各林学会和会员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意见。按照省《若干意见》和州《指导意见》要求,各林学会和会员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林学会工作。一是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该行动贯穿全年。通过形式多样的行动方式,送林业科技进村入户。“十二五”时期,各县市林学会要普及推广15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建立1个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培训50名乡村林业技术骨干,组织5场(次)林业实用技术咨询、对接活动,林业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大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力度。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及专家学者带着智力资源和科研成果深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促进林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工作。三是开展学术交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并提出对策建议。各林学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专题调研或学术研讨1次,建言献策1次。四是创建林业科普基地。选择有代表性的场乡,先行推广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打造科技兴林的样板。各林学会组织至少主导创建1处林业科普示范基地,并努力争取列入国家、省科普基地。五是开展科普宣传。利用“全国科普日”、“省科普周”、“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和普及先进林业科普知识。各林学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声势浩大的林业科普宣传活动。六是开展林业科技奖项参选工作。按照省林学会的时间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长白山林业科技奖及其它林业科技奖项。七是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发展会员、提升学会地位和参加学术活动,增强学会活力。八是配合省林学会在延边举办全省林业学术大会,组织科技工作人员参加省林学会举办的红松果林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