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1〕12号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评选
2011年度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林学会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州林学会,长白山管委会林学会筹备组,吉林森工集团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会员组:
一年来,全省各级林学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学会活动,树立学会品牌,打造学术精品,有效推动了全省学会工作的发展,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和推动林业经济强省建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为总结经验,宣传典型,鼓励激发全省各级学会组织的工作热情,引导和推动各级林学会组织和广大会员更好地为林业建设服务,根据《全省先进林学会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评选2011年度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林学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抓紧部署评选推荐工作。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对象质量。
二、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林学会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按《表彰办法》规定执行,以各市(州)林学会和省林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会员组为推荐单位,推荐名额按会员总数的20%掌握。
三、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林学会工作者评选的标准,按《表彰办法》规定执行。
四、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联系人:刘爱萍;联系电话(传真):0431-88626680。电子信箱:jlslxh2405@126.com。
附件:1.全省林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doc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先进 评选 通知
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2011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