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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防控计划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0-12-04

 

吉林省林学会 《吉林林业科技》编辑部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9月10日)


    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吉林省林学会、《吉林林业科技》编辑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计划。
    1.学习动员(2011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吉林省林学会、《吉林林业科技》编辑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计划,上报省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省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计划及有关文件,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省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完成此项工作。
    2.梳理权力(2011年11月底以前完成)
    对林学会、编辑部的所有职权进行梳理和规范,形成权力清单,编制权力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
    对外行使的权力,要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
    对内行使的权力,要对行使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进行规范,绘制“权力内部流程图”。
    3.查找风险(2011年12月底以前完成)
    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每一名干部都要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认真查找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查找单位廉政风险。针对林学会、编辑部的重要岗位,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评估廉政风险。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廉政风险的等级。
    4.制定措施(2012年2月底以前完成)
    结合查找廉政风险和评定风险等级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5.监督管理(2012年4月底以前完成)
    根据各岗位廉政风险的等级,确定廉政风险管理责任人。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通过林业厅网站和吉林省林学会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在厅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6.检查考核(2012年5月底以前完成)
    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迎接省厅的检查考核。
    7.调整修正(2012年6月底以前完成)
    根据社会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以及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的防控内容、等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监控。
    8.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林学会秘书长、编辑部主任要按照本计划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做到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不但要查找自己工作岗位的风险点,还要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工作。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确定林学会、编辑部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坚持工作标准。按照省厅提出的两个方面的标准,做好林学会、编辑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计划。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自查评估工作,为省厅的检查考核做好准备。同时,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计划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廉政建设上不出问题。
    五是注重工作实效。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实现权力取得有据,权力配置科学,权力监督到位,保证权力公开透明和正确行使。坚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使风险管理体现在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强化风险防控对业务工作的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