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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林业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07-08-08
吉林省林业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07〕9号
吉林省林业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林学会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林学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指出:“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明确把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福建、江西等省已率先开展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负、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在全国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和保障,是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去年8月,在江西召开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明确提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即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起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逐步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农民生活富裕、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列入国家林业局和地方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数地方都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
但也必须看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为了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深入谋划主体性改革和配套性改革,总结与借鉴各地的实际做法,加深对具体林改问题的研究、梳理和对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应各地的要求,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决定近期举办两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请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的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请江西、福建等有关省份介绍具体做法和经验,通过政策法规和操作措施培训,提高受训对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掌控和指导能力。
今年是我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年。为了推进这一工作,省林业厅专门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下发了相应的文件。省林学会作为全省林业的社会服务性组织,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把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各级林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此,经请示厅领导同意,并商请厅林改办同意,决定组织全省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人员参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的通知,此次培训班将体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代性,强调林权制度和产权理论的系统性,突出现实改革一般成功经验与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实用性,力求学用结合和学以致用的实际可操作性。主要培训内容有:
(一)集体林权制度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规定。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操作实务,包括:明晰林权归属、落实经营主体、林权登记发证、规范林权流转、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组织调查处理林权争议的政策法规、规范程序、方式方法等主体改革;理顺林业管理体制、规范林业税费、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等配套改革。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省份(福建、江西、辽宁等)典型做法与成功经验的实例介绍和评述解析。
二、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班,将请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江机生和原司长陈根长等领导同志和专家授课,请江西、福建两省介绍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经验和做法,采用统一讲授与现场交流、专家答疑相结合,实行互动教学,开展横向交流。
三、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的相关负责同志,直接组织参与和具体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林业行政管理人员,林业执法人员,林业调查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各林业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森林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地点:张家界;时间:2007年9月7日至9日
第二期,地点:青岛;时间:2007年9月21日至23日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760元/人。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六、报名联系方法
中国林业经济学会联系电话:(010)58684017;58684018。传真:(010)58684018。联系人:叶畅。
吉林省林学会联系电话(传真):(0431)88626682。联系人:林涵。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20日。
七、有关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林学会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每个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市、县和单位,都应积极参加培训。同时,提倡各市(州)组织本单位和本地相关单位集体报名参训。通过培训,提高各地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掌控和指导能力,为我省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确保此项改革富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林权制度改革 培训班 通知
吉林省林学会秘书处 2007年8月8日印发 |
附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 ||||||
参 加 人 员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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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回执表传真至0431-88626682 联系人: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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