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林业工作指导方针,进一步确立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不忘产业发展、在产业开发的进程中注重生态保护的生态经济林业发展路子,是统筹发展观在林业发展上的具体体现,对于大力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促进林业建设尽快走上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的轨道,加快可持续效益林业的发展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坚持“两大体系”并重的建设方针,统筹发展生态经济林业,前提和关键是转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和建设方式。坚持以稳定和提升林地生产力为核心,以提高森林产品的科技、文化含量和附加值为方向,加快调整林业产业、产品结构,积极推进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由以简单利用林木资源为主,向综合利用包括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景观、森林环境、森林微生物等在内的各种森林资源的方向转变;由以主要利用天然林资源为主,向综合利用人工、天然等不同起源的森林资源的方向转变;由立足原始林产品出售、简单原材料加工等传统式粗放型经营,向逐步减少直至消灭原材料销售,不断创造高科技含量、高文化含量、高附加值林产品的现代化集约型经营转变;由主要依靠国内市场和主要经营一般产品的经营模式,向同时利用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综合开发和创新经营名特优新产品的经营模式转变,努力提高林业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具体实施中,必须重视加强对生态经济林业发展的引导,制定有利于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两大体系统筹建设、协调发展的具体政策,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和管理体制创新的力度,努力提高森林资源和林产品经营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加快林业经营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国际通行惯例对接的步伐;必须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经营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供高品位的精深加工产品,以满足社会发展对林业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必须立足于以相对少的投入赢得最大的产出,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努力探索和创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必须加快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淘汰资源浪费严重、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的生产环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效益型产业和企业。实现这样的目标,还必须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经济林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尽快建立森林资源评估认证组织,加紧实施森林认证并逐步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比重;抓紧建立林业产业信息服务系统,支持林业咨询机构、评估评价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扶持和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为林业产业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
第二,坚持“两大体系”并重的建设方针,统筹发展生态经济林业,至关重要的是坚持按生态经济规律办事。林业是有别于农业和工业的一大特殊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发展生态经济林业,必须按照其特有的生态经济规律办事。一方面,必须立足于森林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坚持按照近自然林业、原生态林业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建设和经营,最大可能地提升林地的生产力水平和能力,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另一方面,生态经济林业又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建设模式,因此必须遵循经济规律,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特点办事,坚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效益上,坚决做到没有效益的产业不办,创造不出高效益的企业逐步压减直至停办,以保证林业产业效益的稳步提升,促进林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和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生态经济林业具有社会公益和商品生产的双重属性,既受自然规律影响,又受经济规律制约。发展生态经济林业,既不能违背经济规律,又不能忽视自然规律,做到按生态经济规律办事。
第三,坚持“两大体系”并重的建设方针,统筹发展生态经济林业,根本的问题是切实培育和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是林业建设的核心任务。发展生态经济林业,必须进一步加大森林培育和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在确保森林资源消长平衡的基础上,加快步入长大于消的良性循环轨道。首要的是科学森林消耗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森林采伐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对公益林,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严加保护,适度开发利用;对商品林,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按市场规律办事,依市场需求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兼顾生态和社会效益。同时,科学规范森林更新管理,进一步完善森林更新规程,促进森林资源利用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重要的是规范林地保护管理,健全、运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设立、规范交易市场,鼓励森林资源向有经营能力的大户转移,建立规范化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管理体制,真正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从根本上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不可忽视的是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强化野生动植物培育环节,实行适度禁采、禁猎措施,特别是对经济利用价值大的物种,探索推行资源认证和限额消耗制度,同时加大拯救繁育机制创新,加强人工驯养繁育和种植培育野生动植物工作,不断扩大和提高人工培育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利用比重,逐步减少直至取消纯野生动植物的直接开发利用,尽快实现森林动植物资源经营利用的战略性大调整、大转移。同时,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整体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自然湿地保护管理,促进退化湿地的生态恢复,强化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断提高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坚持“两大体系”并重的建设方针,统筹发展生态经济林业,迫切需要的是强化科技环节,不断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发展生态经济林业,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根本出路是科技进步。没有科技含量的发展是没有意义的发展。发展生态经济林业,必须大力提高全行业的科技意识,坚定地实施科教兴林、人才强林战略,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林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进林业科技进步,促进林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真正把林业建设引导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为此,必须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抓好人才结构调整和后备科技骨干的培养,重点解决适应林地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开发、林产品精深加工以及生物、信息、能源等高新技术创新人才缺乏问题,努力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技术开发人才队伍;必须加大科技攻关的力度,紧紧围绕林业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立项,开展攻关,解决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适用技术问题,尽快突破制约林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林业科技进步的总体水平,同时抓好科研成果储备和转化,为实现生态经济林业的可持续统筹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重视科技示范工作,通过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和成果应用,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带动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生态经济林业的发展。
第五,坚持“两大体系”并重的建设方针,统筹发展生态经济林业,长远发展是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社会化的路子。依靠社会力量办林业,既是林业行业的特点所在,也是多年来林业建设的经验总结,更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对林业建设的基本要求。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由政府占主导地位投资建设生态公益林业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林业的又一大特点告诉我们,森林不仅具有生态社会功能,还具有经济效益功能,是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为一体的特殊集合。因此,单纯依靠政府投资、部门管理又是远远不够的,应当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共同参与。为此,必须彻底打破国有林业一统天下的局面,采取倾斜和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主体投资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社会化。只有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林业建设,林业的兴旺发达才会大有希望。
*此文刊于《吉林林业科技》2007年第3期管理版